4、疫活动期间,做到与其它一、二类疫苗间隔接种28天。2、做好接种现场安排工作,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五)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操作,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由我院成立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负责接种服务跟踪、现场监督、异常反应的处理、家长沟通疏导、自我监测评估等工作。(六)资料总结上报各接种单位应于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报表上报我院,医院审核、汇总后在一个工作日前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