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757277
大小:5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30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12月27日发布BSZN-1001900—20165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玉溪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章刻制经营业务的企业。2.申报资料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企业申请领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审批表》、申请报告(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处所、经济性质或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办厂可行性分析等内容);(2)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
2、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3)公安部出具的企业刻制的公章符合公安部(GA241.9-2000)标准的证明;(4)限期进入全省印章系统,安装有关软件的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复印存档);(6)公章刻制企业位置平面图;(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企业验资证明;(8)经营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9)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安全设施清单;(10)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11)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3.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申
3、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办理依据1.《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三条,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须先向该管市(县)
4、人民政府公安局或分局申请登记,办理以下手续: 一、详细填写特种营业登记表两份,附申请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三张,并觅具可靠非同业铺保两家。 二、造具该业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略图(露天刻字摊免缴平面略图)。 三、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2.云公治〔2003〕1号《刻制公章企业重新登记换证条件》:(一)刻制公章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厂地不得低于100平方米,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
5、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规定。(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三)经营公章企业的法人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无转包或变相出租行为。(四)符合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资质条件。刻制公章的硬件设备,必须达到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五)2000年以后新开办的公章企业不得重新审核登记。(六)生产、刻制公章的企业必须具有铜章、钢印光敏章、激光章等公章的生产能力。(七)专业技术人员(有等级证书)不得少于5人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2人,设有印章保密室和成品保管仓库,安全保卫制度健全。3、设定
6、依据:5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7项:项目名称: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附件2第25项:实施机关:省公安厅,项目名称: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调整方式:全部下放。《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三、实施机关
7、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市公安局。四、审批条件(一)首办准予批准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3、按要求安装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4、刻制的公章经公安部检测合格达到公安部颁布标准;5、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6、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二)依申请变更刻章企业在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三)重新办理的情形刻章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改造技术实施或许可证被注销收回。(四)换发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刻章企业
8、拟继续从事公章刻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申请。(五)依申请注销企业提出注销申请。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玉溪市公安局一办公区治安管理支队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