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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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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chinaacc.com/房产税税收优惠问题大盘点(一)减免税分类及审批权限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四条)。2.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二)国家
2、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2.“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三条)。3.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问题(1)武警部队的工厂,专门为武警部门内部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员装备、军械装具、马装具)的,免征房产税。生产其他产品的,均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武警部队
3、与其他单位联营或合资办企业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3)武警部队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无租出借的房产,由使用人代缴。(4)武警部队所办服务社的房产,专为武警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免征房产税,对外营业的应征收房产税。(5)武警部队的招待所,专门接待武警内部人员的免征房产税;对外营业的,应征收房产税;二者兼有的,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的通知,〔87〕财税地字第012号)4.关于军事机关、部队和所属单位的房产征免税问题(1)军事机关、部队自用的房产,包括所属军事院校、医疗单位、幼儿园、
4、托儿所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13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www.chinaacc.comhttp://www.chinaacc.com/(2)军事机关、部队的礼堂(放映电影和演戏)、影剧院(场),不公开对外售票的,免征房产税;公开对外售票的,按规定征收房产税。(3)生产军用品的军工(需)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生产民用产品的军办企业的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既生产军用品又生产民用品的,可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4)内部物资调拨和供应单位、军人服务社专为军人和军人家属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外营业的,应按规定
5、征收房产税。(5)军内使用的宾馆、招待所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外营业的宾馆、招待所,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6)军民两用的军事机场、港口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7)军内自给的农、牧生产基地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8)对外营业单位和出租出借的房产,按规定征收房产税。(第(1)至(8)项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52号)(9)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4〕12
6、3号)(三)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1.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2.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否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
7、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四条)。(四)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1.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13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www.chinaacc.comhttp://www.chinaacc.com/2.关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应否征收房产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8、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二十二条)。(五)个人所有的房产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2.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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