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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海口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海口市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单位名称:海口市粮食局 制订日期:2017年05月类别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形裁量档次符合条件裁量基准备注一、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1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一般违法未经粮食行政
2、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主动终止违法行为,配合执法,且按时整改的。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较重违法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非法收购的粮食数量较多,未按时整改的。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的罚款。严重违法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非法收购的粮食数量巨大,且阻挠、抗拒执法,拒不改正的。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一、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2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违反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3、取消粮食收购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严重违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粮食收购资格。13一、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3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违反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粮食收购者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行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一般违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违法所得,且配合执法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较重
4、违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主动终止违法行为,且配合执法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违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阻挠、抗拒执法,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内的罚款。一、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4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
5、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并造成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规数量较大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轻微违法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造成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损害的,配合执法,且按时整改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一般违法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警告后仍不改正,并给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收购粮食数量不足100吨,且未按时整改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违法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给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收购粮食数量10
6、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给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收购粮食数量超过500吨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取消粮食收购资格。13一、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5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经售粮者举报并查实的,
7、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欠付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欠付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欠付3个月以上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轻微违法欠付售粮款1个月以下,且配合执法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一般违法欠付售粮款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的。处欠付款同等数额0.5倍以上1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较重违法欠付售粮款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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