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资产期末计价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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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金资产期末计价的探讨  摘要:金融危机催生了黄金市场的发展,自从1976年牙买加协议和其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对黄金非货币化的条款做出相关规定后,在很多人的观念中,黄金成为了一般商品,而不再是一种金融资产。但黄金没有也不可能完全退出货币领域,正是这种形式上的非货币化,给了黄金市场以发展契机,派生出了黄金投资、保值等现代金融属性。因此,黄金仍然是一种金融资产,至少是一种金融性和商品性并存的资产,黄金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在企业的运用,因持有的目的不同,则其会计科目归属、期末计价会不同。  关键词:

2、黄金商品属性、金融属性、期末计价  绪论:黄金有过光辉灿烂的货币史,但自从1976年牙买加协议和其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对黄金非货币化的条款做出相关规定后,在很多人的观念中,黄金成为了一般商品,而不再是一种金融资产。那么,到底现在的黄金还有没有金融属性、黄金市场还是不是一个金融市场呢?经过对金本位制和黄金非货币化后相关问题的研究表明:黄金货币职能的弱化贯穿了金本位制的始终,并一直持续至今,正是这种形式上的非货币化,给了黄金市场以发展契机,派生出了黄金投资、保值的现代金融属性,当今的黄金市场是一个

3、金融性为主导的市场。这体现在该市场与金融体系的联系上,也体现在市场本身,体现在由商业银行参与的黄金交易产品创新。  在经历了多年的黄金流通体制改革后,我国的黄金市场于2001年开放。2004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上海年会上表示,中国黄金市场应该实现从商品交易为主向金融交易为主转变,由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转变,由国内市场向融入国际市场转变。国家放开黄金管制不仅使商品黄金市场得以发展,同时也促使金融黄金市场迅速地发展起来,黄金作为一种公认的金融资产开始活跃在投资

4、领域。  无论是在黄金生产企业、黄金销售企业、还是黄金投资企业,黄金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在企业的运用,因持有的目的不同,则其会计科目归属、期末计价会不同。根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关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实施的若干问题》文章中提出:加强会计准则理论研究,结合会计准则实施、资本市场发展、其他相关学科开展准则理论研究要求,如何准确把握2007年会计准则精髓,真实、公允、完整反映会计信息、会计对象,以有效实现会计目标,则是会计实务中不可忽略的课题。本文的意义、目的就在此。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黄金成为了一般

5、商品,而不再是一种金融资产。但黄金没有也不可能完全退出货币领域,正是这种形式上的非货币化,给了黄金市场以发展契机,派生出了黄金投资、保值等现代金融属性。因此,[①]黄金仍然是一种金融资产,至少是一种金融性和商品性并存的资产,黄金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在企业的运用,因持有的目的不同,则其会计科目归属、期末计价会不同。  一、作为商品属性的黄金资产期末计价  1、黄金商品市场规律与计价准则  黄金市场有一个周期性,一般做黄金的人都很清楚,黄金每年的高点是在年初或年终,一般在12月、1月、2月。因为每年年底岁末,

6、西方的圣诞节,中国的春节,印度(黄金最大消费国)消费集中于年底出现,每年6、7月是黄金价格的低点,[②]这是源于黄金的商品属性,就是消费属性所形成的周期。黄金的生产、销售企业正是利用这点,在低点时大量囤货,在高点是扩大生产销售。由此可见,就一个年度而言,黄金存货的期末价值一般高于其成本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5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国际会计准则对存货计量的陈述为: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

7、值中的低者加以计量。存货计价中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存货历史成本计价具有局限性。二是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符合稳健性原则。三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历史成本原则是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由于历史成本的可靠性,长期以来在财务会计中受到普遍推崇与应用。存货期末计价孰低原则,是在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表明该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因而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扣除,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通常情况下,黄金在一个年度内,期末价格一般

8、高于其历史成本价,表明黄金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高于其账面价值,根据存货期末计价孰低原则,黄金存货一般按按历史成本计价。  那么,按历史成本计价是否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呢?事实上这里的历史成本实际上是加权平均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发出存货是加权平均的,结存存货当然也是加权平均的结果。[③]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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