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

ID:14677711

大小:820.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07-29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_第1页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_第2页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_第3页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_第4页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第四章)第二编 民法相关制度——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合同法重要性:★★★难易程度:★★客观题+主观题本章考核题目灵活多变,即便是客观题也会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查。因此,学习中切忌死记硬背,理解才是王道,建议用口语化的表述来把握法条。主要把握履行、担保、解除、违约、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借款合同。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  本节考点知识树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财产关系)★适用不适用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政府采购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

2、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了解)类型划分标准考查点     第39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第四章)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是否明确规定了名称和具体规则无名合同参照适用最接近的有名合同的规定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对价义务单务合同:赠与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保管、定金、自然人借款合同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质押合同    三、合同相对性★★★(15、16年案例考查)  【考点提示】  1.基本原则: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

3、间产生  (1)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另行解决。  【例题】甲卖给乙一头牛,合同约定甲送货上门,甲牵着牛往乙家走的路上,巧遇丙正练习隔山打牛,将甲牵着的牛打死,导致甲无法向乙交付,则乙有权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甲,理由: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2)涉他合同中的合同相对性:债权人——债务人                第三人  无论第三人地位如何,都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

4、00吨苹果,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又将该批苹果转售给丙公司,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问: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违约责任只能在甲—乙、乙—丙之间产生。理由: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1)合同的保全(债的保全)    (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有效    (3)单式联运合同:签合同的承运人与损失发生该区段的承运人连带责任    【例】       第39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5、(第四章)  甲有一批货物,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将货物从北京运往上海。后乙将货物从南京运往上海的区段交由丙运输,因为某些原因,货物从南京运往上海发生毁损。那么就货物从南京运往上海的毁损,乙和丙共同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本节小结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本节考点知识树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简单程序:    复杂程序: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承诺  (一)要约  1.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 含义判断要点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1)商品价目表、

6、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都是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例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10天。问: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要约。『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39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第四章)  2.要约的效力(理解)(1)生效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非以知悉为要件(2)撤回撤销要约的撤回: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生效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注意:不可撤销的要约★★①规定了承诺

7、的期限或明确表示本要约不可撤销;如上例中,规定了承诺的期限,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而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3)失效承诺期满未作承诺、要约撤销、要约拒绝、实质性变更  注: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

8、失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