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冲突和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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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侵权行为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冲突和融合一  在传统意义上,损害赔偿的法律调节机制一直是侵权行为法。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形成了侵权行为法自成体系的理论和原则,它们构成了侵权行为法的基础。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和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化,有关损失分配或者损失转移的理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侵权行为法一元的调整机制已经成了一种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损害赔偿的多元调整机制。与此相适应,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从过

2、错原则过渡到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共存的状态。  第一章工业事故与无过错责任的兴起  一、工业事故:从过错到无过错与偏差  侵权行为法的传统理论认为,侵权行为责任是从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转移损失,通常是从遭受侵害的一方向造成侵害的一方转移。侵权行为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赔偿、预防、威慑和教育;赔偿遵循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过错,无责任的”的侵害赔偿原则。然而,工业事故被引入侵权行为法领域之后,在大量的事故面前,传统的侵权行为法显得束手无策,终至造成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得不到完全赔偿的情

3、景,传统的损失分配机制带来了某种不正义,从而使改正正义理念受到了空前的冲击,这正是侵权行为法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工业化时代到来以后,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始终伴随着人们对待事故态度的转变。在工业革命的初期,过错原则的兴起得益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目标。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待事故的态度以及对待雇主对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的事故损害的态度,总体目标在于促成经济的增长,这个时期,对工业事故的处理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4、 过错责任原则是建立在19世纪个人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依照此一观点,个人处在某种自然状态之中,平等地享有各种自然权利,作为孤立的个人,人们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行为。依照此种界定,人人有权参加自由竞争,以谋求个人的利益,与此相适应,个人应自己照顾自己,个人造成的侵害,他人自然不负责任。个人主义在责任问题上的基本表现就在于权利自得,责任自负。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如果工人进入一个缺乏安全保障的工作场所,因机器事故造成损害,该事实只能说明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对这种行为的结果,只能自负,而不能归咎于他人。  在工业

5、事故的增加时,普通法院法官坚持认为,事故损害是由工人自身的过错引起的,他人对此不负责任。虽然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受害的工人在举证证明资本家有过错时,能够获得赔偿。但是,如此举证对工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更何况还存在即使他们能够举证证明雇主有过错,雇主也可能提出各种抗辩理由,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景。不仅如此,普通法甚至从过错责任原则中引申出“共同过错”原则来增加抗辩。依照共同过错原则,如果事故的发生表明雇员也是有过错的,在此种情景下,即使雇员能够证明雇主有过错,但是,由于双方都有过失,雇主也不负赔偿责任。对此

6、,马克思曾有精辟的论述:资本主义的法律事实上剥夺了工人的一切特殊保护,它让工人在受到机器的伤害时向普通法院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在英国诉讼费用很高,这纯粹是一种嘲弄),而另一方面又对专家鉴定作了一种非常巧妙的规定,使工厂主几乎不可能败诉,结果是事故的急剧增加。由此可见,过错责任的作用在于,保护资本家从事自由竞争的利益,以此促成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在过错原则下,就出现了此种情景,一方面是工业事故的增多,另一

7、方面是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也越来越多。如此不公,引起了受害雇员的反抗,以至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带来了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此一社会背景下,人们不得不陷于另一种思考,在机械文明所带来的事故时代,如果仅仅仰赖过错责任原则,许多遭受损害的人都可能得不到赔偿。由于受害人大多是社会上占有资源较少的群体,作为弱者,在遭受侵害时,如若得不到及时的、完全的赔偿,他们将因此而陷入困顿。此种情景与社会发展了的平等和正义观念是完全相背的。正是这种背景下,侵害赔偿由过错责任原则独任的调整机制存在的合理性出现了危机,社会呼唤一

8、种新的调节侵害赔偿的法律机制。  20世纪初期,法国学者约瑟朗午提出了“风险形成”学说。在他看来,一方面,事故的产生是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产生的,而获得利润就应当对形成的风险负责,而不能只对过错责任负责;另一方面,发生在从事危险活动过程中的责任事故的责任,应该强加于从事此种活动的人身上,尽管没有过错也要归责于他。谁获得利益就应该由谁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这是罗马法上的一个基本精神,在工业事故中,同样存在着这样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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