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624797
大小:8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29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试行)SDGJ63—84 主编部门:西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试行日期:1984年8月20日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关于颁发《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DGJ63—84(试行)的通知(84)水电电规送字第033号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是以西北电力设计院为主,东北、华东、西南、北京、江苏、山西等设计院参加编制的,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运行、施工
2、单位以及公安部门意见和进行了专题调研。经我院组织审查后,现批准《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DGJ63—84颁发试行。 本规定系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作为部颁《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总布置、交通、环保、绿化设计部分的补充和具体化。各单位在试行中,要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有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函告我院,并抄送西北电力设计院。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变电所的总布置设计必须全面贯彻现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政策,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因地制宜地合理布置,充分利用荒地、坡地、劣地,不占或少
3、占良田,认真做好技术经济论证,选择最佳设计方案,提高经济效益,为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压为110~330kV新建变电所的设计。扩建工程和电压为63kV的新建变电所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变电所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本规定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的原则进行编制。除执行本规定外,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尚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防火、卫生、环境保护、道路、抗震等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 在湿陷性黄土等特殊自然地区建设的变电所还应遵守现行相应的规范和规定。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2.
4、0.1条 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城镇或工业区规划协调,应充分利用就近的生活、文教、卫生、交通、给排水、防洪等设施为变电所服务。 第2.0.2条 对所区、生活区、给排水、防排洪、道路、出线走廊、终端塔位等应按变电所规划的最终规模进行统筹规划布置。 第2.0.3条 所区总布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和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安全运行、有利管理、便于扩建和施工等要求,将全部建、构筑物、地下管、沟、道路、绿化设施等,综合进行平面与竖向布置。力求做到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紧凑、并适当留有余度。 第2.0.4条 所区应避开滑坡、滚石、洞穴、
5、冲沟、岸边冲刷区、塌陷区等不良地质构造。山区变电所宜不破坏山体自然地貌。 第2.0.5条 地震区的主要建、构筑物应根据工程地质和地形地貌选择对建、构筑物抗震相对有利的地段进行布置,并宜适当放大布置间距。 第2.0.6条 变电所与尘土飞扬的道路之间,应按常年盛行风向的不利影响保持一定距离,否则应有防护措施。 第2.0.7条 临近旅游或风景区的变电所,总体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三章总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 总平面布置应按变电所规划的最终规模进行设计,宜不堵死扩建的可能。 第3.1.2条 总
6、平面布置宜将近期的建、构筑物集中布置,便于分期建设和节约用地。 第3.1.3条 附属建筑物较多的地区重要变电所和系统枢纽变电所的总布置,宜按功能划分为:生产区、所前设施区。 第3.1.4条 主要建、构筑物的长轴通常沿自然等高线布置,在地形复杂地段,可适当改变建筑物的外形,采用合并或分散的布置。山区变电所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不宜靠山体过近。 第3.1.5条 主控制楼、调相机房、冷却塔、喷水池、主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等建、构筑物及大型设备,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的地段。 第二节主要建、构筑物 第3
7、.2.1条 主控制楼(室)的位置宜布置在便于运行人员相互联系、便于巡视检查及观察屋外设备和减少电缆长度、避开噪声影响的地段,可布置在主配电装置一侧、配电装置之间或结合所前设施区进行布置。 第3.2.2条 主控制室宜有较好的朝向,炎热地区宜面向夏季盛行风向,并避免西晒。 第3.2.3条 各级电压的屋外配电装置应结合地形和所对应的出线方向进行平面组合,宜避免或减少线路的交叉跨越。 第3.2.4条 屋外配电装置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便于扩建和检修、搬运设备安全方便。 第3.2.5条 110kV和220kV配电装置宜采
8、用半高型或高型布置,以及其它用地省的布置方式和措施。 第3.2.6条 35kV及以下的屋内配电装置宜与主控制楼(室)毗连布置,或靠近主控制楼(室)布置。 第3.2.7条 主变压器的布置应与配电装置和无功补偿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