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准备资料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

ID:14599032

大小:69.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7-29

上传者:U-2462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_第1页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_第2页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_第3页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_第4页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关于钱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下列文件,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4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5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1、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关于钱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下列文件,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4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5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1、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关于钱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下列文件,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4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5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质量验收登记表。燃气工程验收文件。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3)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①施工许可证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④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⑥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⑦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⑧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⑨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⑩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⑩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⑩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⑩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⑩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a.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质量验收登记表。b.燃气工程验收文件。c.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d.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3)备案机关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个工作日内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备案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及备案机关各持一份。3.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文章发表于:2007-2-2421:19:02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1、项目经理部预检    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    公司XXXX部牵头组织XXXX部、XXXX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6、工程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文件)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3、工程资料符合如下要求:    (1)同步性: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理完毕;     (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3)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并相互交圈;    (4)真实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5)科学性:资料的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    (6)竣工图:应按规定要求绘制、整理。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提几点自己的看法:一、增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1.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有关施工质量方面的条款,既是发包方所需要的施工质量目标,也是承包方对施工质量责任的明确承诺,理所当然成为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2.工程施工图纸由发包方确认并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实施变更的设计和施工变更图纸,是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直接指导施工和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国家标准,如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范了全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验收的划分、验收的标准以及验收的组织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国务院各工业、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国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其相应的专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各专业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4.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是专业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验收规范”和“统一标准”必须配合使用。5.建设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现行建设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是制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验收规范”的依据,而且其中强调了相应的强制性条文。因此,也是组织和指导施工质量验收、评判工程质量责任行为的重要依据。二、增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包括工程完成条件、现场条件、内业条件等)三、增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⑴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①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各类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②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③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④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⑥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⑧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⑨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⑩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共同确认。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1、项目经理部预检    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及项目有关部门(工程部、质量部、水电部、技术部等)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XXX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    公司XXXX部牵头组织XXXX部、XXXX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各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6、工程竣工备案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程序中还应体现出以下几点:工程完工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验收,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通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施工各环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检查审核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③实地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④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附有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文件。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完整;③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④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国家推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成人员名单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如审查中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不符要求,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15日内,在验收备案表中填写备案机关处理意见,提出工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等意见。备案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待再次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政府质量监督: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⑴复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竣工验收前,对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了解其整改情况。⑵参与竣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会议,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⑶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竣工验收之日五天内提交给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备案部门提出书面报告。5.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要求归档及时、资料记录等各类文件齐全,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平建设〔2009〕87号关于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及验收程序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房屋建设业主、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为了进一步从快办理房屋工程验收事项,做到资料齐备,现将《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验收程序》予以公布,以便掌握。特此通知附:《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验收程序》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验收程序一、建房手续(建设单位办理)1、国家资金项目需发改委对工程立项批文(县发改委)2、国有划拨用地需工程选址意见书(县规划和建设局规划股、行政审批股)3、环评审查文件(县环保局)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股、行政审批股)5、土地使用证(县国土局)6、房产开发“一书两册”(规划和建设局房管股)7、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股、行政审批股)8、有拆迁需拆迁许可证(拆迁办)9、地勘报告(地勘单位、审图单位)10、设计施工图纸,含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设计(设计单位、审图单位)11、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备案(规划和建设局规划股) 12、工程中标书(业主单位)13、监理合同(业主、监理公司)14、建设工程质量报监通知书(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15、消防审查设计意见书(县公安消防大队)16、工程建设报建(行政审批股、建管股)1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管股、行政审批股)18、工程放线记录(规划股)19、安监审查“三同时”备案文件(规划和建设局安办、县安监局)二、建设资料20、建设单位资料(工程建设单位)21、建设施工单位资料(工程施工单位)22、监理单位资料(工程监理公司)23、工程质监资料(县质安站)24、工程及材料检测资料(检测机构)三、项目单位验收25、基础验收合格证书26、主体验收合格证书27、结构验收合格证书以上三项由业主、地勘、设计、监理、质监、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四、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验收及房屋分户验收 28、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验收(由业主公示后,再由业主主持;有规划和建设局分管领导、墙改节能股(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派员参加)29、房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质监派员参与)五、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书30、工程规划验收(规划股)六、物业承接验收合格证书31、房屋物业承接验收(房管股、物业公司);七、部门验收32、避雷验收合格证书(县气象局)33、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县公安消防大队)34、环保验收合格证书(县环保局)35、土地使用验收合格证书(县国土局)36、三表(水、电、气)检测合格证书(县质监局)37、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有合格资质的检测单位)38、节能验收合格证书(县规划和建设局墙改节能股(办)、设计单位)39、白蚁处理验收合格证书(房管局)八、工程竣工验收准备40、初验合格,提出整改意见(业主、施工单位、地勘、设计、监理、质监)41、制作工程竣工图(业主、施工单位)42、工程竣工决算书(业主、造价站)43、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否存在两个拖欠(业主、施工单位) 九、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规划和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派员、施工单位、地勘、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派员参加验收)44、验收合格情况(会议座谈、讨论)45、需整改情况(理成条款,分项实施)46、整改后达到合格情况(由监理、质监复核)十、工程验收备案47、质监站将资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报规划和建设局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加盖局公章、备案章。十一、材料归档48、业主持备案书进入办理房屋产权证程序(县房管局)49、备案书进入移交程序(质监站)50、由质安站将材料整理汇总与备案书一起移交规划和建设局档案馆十二、档案接收管理51、规划和建设局档案馆接收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档案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工程档案预验收由建设单位汇总本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各项资料齐全后,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认可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在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之后根据验收监督情况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发现工程质量验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或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隐患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的重要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站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对组织形式、程序及标准执行等情况)实施监督。2.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及文件方可组织质量验收:(1)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2)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经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7)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8)消防、燃气、电梯的准许使用文件。(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1)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一式五份,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工程质量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等。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2.《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屋面防水。墙、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管道堵塞。供冷系统和设备。卫生洁具。灯具、电器开关。(3)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4)住宅保修期应从开发企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第3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3.《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4.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商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5.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资料中应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经手人签名;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向备案机关提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管道燃气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2.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住宅小区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3.在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和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中应注有燃气管道配套的具体要求和审核;规划主管部门对综合管线平衡图和燃气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审批。4.燃气管道设计要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在主体工程送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包括相应设计深度的燃气管道设计内容。5.燃气调压装置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调压装置后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是房屋建筑物的一个分项工程,必须依法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程招投标、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6.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方可交付使用。7.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燃气工程验收文件原件。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消防工程、装修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审核程序和规定如下:(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消防验收书面报告。②递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该测试报告由建筑消防设施测试部门测试后取得。③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加是否同意使用意见并盖章。④提交消防产品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⑤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⑥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3)验收(包含复验)合格,由公安消防机构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值班人员,并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3.建设单位在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持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案后退回原件。4.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消防验收文件原件。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以及1995年以来建设部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对电梯工程有关管理规定的精神,制订《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及《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这两表的有关说明详见电梯安装工程资料中的有关部分。竣工图 竣工图是记载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等安装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接验收、生产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规定的重要技术档案之—。1.竣工图章的内容“竣工图”章应包括有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2.竣工图的形式及编制深度竣工图的形式和编制深度,一般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1)凡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变动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即可作为竣工图。(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即可反映工程实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把设计变更修改内容(包括工程图纸会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工程洽商等)如实地注明。在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或注明变更通知单(或图纸会审记录)的日期、条款,盖上“设计变更”章(或“图纸会审”章),最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图。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绘制的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3.编制竣工图的职责与分工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分工、审核、验收和交接等职责和手续。(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工程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审查、整理和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全部工程的竣工图。(2)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时,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各自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审查、整理和汇总。4.编制竣工图的技术要求(1)作为竣工图用的施工图纸必须是新蓝图,而且盖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公章。(2)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纯黑墨水或有“DA”标志的档案圆珠笔,不得使用普通圆珠笔、各色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竣工图要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3)施工中,如有加固补强或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者,除应绘制竣工图外,还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鉴定证书等技术资料。(4)图纸折叠成A4尺寸,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按国家制图标准CBJ1—8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附录一:“复制图纸的折叠方法”所示)。(5)竣工图按不同专业分别整理成卷(组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每卷均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图登记表,并附有关文件和必要的说明。5.竣工图的种类:(1)建施竣工图。(2)结施竣工图。(3)钢结构竣工图。(4)幕墙竣工图。(5)二次装修竣工图。(6)水施竣工图。(7)电施竣工图。(8)消施竣工图。(9)通风与空调竣工图。(10)电梯安装竣工图(含相关技术文件、资料)。①“土建”(含机房、井道等)安装布置条件图(电梯制造厂家发出)。②部件安装图。③电气线路原理图和敷设、接线图。④液压系统(如果有)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⑤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11)室内燃气竣工图。《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该表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附表(省新版资料TJ1.3表),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一般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在开工前检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下面分三个部分来说明填表要求和填写方法。一、表头部分   填写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   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   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也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设计单位栏填写设计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名称,其全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一致。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   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可以是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要对口。   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上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   表头部分可统一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负责人的地位。二、检查项目部分   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好的奖励及达不到质量要求处罚办法,以及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栏。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瓦工、防水工等建筑结构工种。   电工、管道等安装工种的上岗证,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超出范围的应办理特许证书,否则不能承包工程。在有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有管理分包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栏,重点是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如果图纸是分批交出的话,施工图审查可分段进行。6、地质勘察资料栏: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地下部分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检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8、施工技术标准栏。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都有。可作培训工人、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的的主要依据,也是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建设单位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单独搞一个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一项内容。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预拌混凝土或安装专业就没有这项内容。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三、检查项目填写内容 1、直接将有关资料的名称写上,资料较多时,也可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2、填表时间是在开工之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这是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目的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3、填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填写之后,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后边,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后,返还施工单位,并签字认可。4、通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工程只查一次,如分段施工、人员更换,或管理工作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5、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法定依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7月4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九条办理程序:1、申请2、签定《江苏省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3、建设或施工单位自检4、档案预验收5、预验收档案的报送和移交6、档案馆出具接收证明申报材料:1、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2、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内容。办理时限:2收费标准:档案编制、整理、寄存费:130元/卷或1元/㎡。价涉[1995]111号、苏财综[1995]61号、苏建综[1995]175号申报条件: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标准。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3.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段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其质量等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6.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8.办理工程决算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