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丽水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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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落实《浙江省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规范丽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健康丽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参照《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社〔2016〕14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体定义]中心是以提高我市临床诊疗水平为宗旨,由市内临床诊疗技术水平领先的医院牵头,市、县(市、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参加组成的疾病诊疗研究协同网络(以下简称“研究网络”),是协

2、同开展疾病诊疗技术研究、临床成果推广和人才队伍培养的高水平、开放式平台,是开展创新型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三条[主要任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紧密围绕中心建设特定领域疾病诊疗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我市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评价研究,诊疗规范和疗效的评价研究,基础和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提升全市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推广临床研究成果集聚临床医学创新资源,组织开展临床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构建我市临床诊疗技术协同网络,充分发挥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防治水平提高。(

3、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创新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新举措,深入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及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四)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临床医学协同创新,带动新药创制、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健康大数据等健康产业发展,打造我市临床医学研究整体发展优势。第二章申报和评审第四条[申报条件]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申报牵头单位原则上为市内三级甲等医院,具备中心建设特定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条件,具有市内先进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和条件保障。具备病例床位资源、生物

4、样本资源和伦理审查条件,在申报领域的临床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并已确认获得“丽水市医学重点学科”称号。(二)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队伍,能够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市相关学科的发展。(三)临床科研成果显著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取得了标志性成果。近5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处于市内同一领域领先水平,在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位居市内前列,得到同行公认。(四)成员单位紧密联合

5、申报中心建设,必须联合市内本领域的主要优势单位,建立覆盖市、县(市、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市内优势县级以上医院3~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0家。同时鼓励疾控机构和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研、生物医药、高校院所等相关单位参加。(五)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申报中心须制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第五条[申报程序]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牵头单位根据相关团队的科研实力和整体工作布局,经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核准同

6、意后,向市科技局进行限额推荐。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的组成单位名单由牵头单位联合组织提出。第六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丽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丽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丽水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合同书》。第七条[评审程序]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形式审查,会同市卫计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在听取汇报、审阅资料、质询答疑后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察看,核实申报材料信息。第八条[评审内容]评审重点围绕申报医院、网络成员单位临床研究能力、保障条件和是否紧密联合等工作基础情况,研究方案的科学性

7、、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中心建设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和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第九条[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初选一定数量的培育对象,经社会公示后纳入培育期管理。第三章建设和管理第十条[建设管理原则]中心建设和管理遵循“需求引导、择优遴选、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十一条[主体责任]科技、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是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中心的日常指导。牵头单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一)市科技局主要职责研究中心建设计划的总体规划,制定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中心申报材料的审查与认定;组织检查和绩效评估。(二)市卫计委主要

8、职责负责中心发展布局;推荐中心市级牵头单位;监督中心建设的实施和管理。(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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