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

ID:14556202

大小:46.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29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_第1页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_第2页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_第3页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_第4页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编号:201709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合同编号:闽洋林(2018)产第号委托方: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福建省顺昌县天添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搞好木材生产工作,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一、甲方权利义务2018年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资源状况一览表(仅供参考)单位:亩、立方米标的采伐证工区地点林班大班小班面积出材合计备注杉规格材杉非规格材阔叶树、松木、树头不在定产定销招投标之列,一律保留不得采伐。(一)甲方将工区(土名:)伐区,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容现场拨交给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标的物

2、进行现场勘查,对所中标的物的数量(面积、树材种出材量等)和质量、价值均无任何异议。(二)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并督促乙方做好凭证采伐、生产进度、生产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三)甲方有权根据伐区验收情况,依据《福建省国有林场伐区作业检查办法》以及相关林业法规等,集体研究验收处理意见,最终结果及时反馈乙方,伐区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办清有关结算手续。(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为伐区木材生产从业人员办好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并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人员的保险合同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后方可组织生产。5编号:201709(五)林木核减:在林

3、木采伐中,伐区存在有墓地难协调等特殊情况确实应伐未伐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森保、生产、工区等部门现场鉴定核实,并上报甲方研究是否予以核减,核减数按树材种实际检量数量以及定产定销均价(中标均价)给予核减相应的木材款,但是,核减数因无实际生产,相对应的生产工资,甲方不结算给乙方。(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完成木材生产任务、作业质量经验收不符合要求、出现越界等情况)进行处罚,根据乙方违约或违法情节轻重,扣罚木材生产工资,直至终止生产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乙方权利义务(一)在本片定产定销伐区木材生产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4、火灾事故、经济损失以及经营过程发生的盈亏、违法违纪产生的林政责任法律责任等所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二)拨交:乙方需会同甲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伐区位置、周界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伐区拨交单》等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三)生产工资:本片伐区标的物约为杉木设计数m3,预算生产工资约为杉木设计数m3×80元/m3=元;按生产结束验收合格后的实际生产数量和生产质量结算实际生产工资,经验收全部合格的,甲方结算返还生产工资;经验收不合格的,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可将根据验收意见、相关规定扣罚生产工资并追究相关林政责任。1

5、.合同中的木材生产工资80元/m3(含税)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含税木材生产工资65元/m3,另一部分是含税安全参保管理费用15元/m3。2.含税木材生产工资:木材生产以及购销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可先按照65元/m3(采伐30元/m3+打比造溜山装车35元/m3)向甲方预结木材生产工资,但预结最高不得超过木材生产工资总额的80%,剩余部分待伐区生产结束验收后,按照合同再予以结算,乙方必须凭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生产工资,发票税费(税率8.5%)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3.含税安全参保管理费用:15元/m3作为安全参保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施工班

6、组:工伤险和意外险、安全培训费、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警示牌费用等),以及结算木材生产工资等管理费用,由福建省顺昌县天添劳务有限公司代缴代扣。(四)开设集材道:5编号:201709乙方因木材生产需开设集材道,属甲方辖区内的,乙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生产,且用地范围内应采伐的林木由乙方无偿回收到甲方场部货场;属甲方辖区外的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其关系协调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根据本次《约定书》,甲方负责修通主干道到伐区边的集材道。生产单价已含伐区道路开设维护以及有关赔偿等,乙方今后不得再索要过路费

7、等,干涉甲方生产经营活动。(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乙方在实施采伐前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占拨交面积的20%以上。预计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上的,乙方应立即停止采伐,并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由甲方负责调查设计,审批领证后方可继续采伐。(六)作业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伐区调查设计书》、《林木采伐证》的要求以及《福建省国有林场伐区作业检查办法》中规定的质量标准,搞好伐区作业质量。乙方如未按约定完成木材生产任务、作业质量经验收不符要求、出现越界和超量采伐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依据《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等依法追究乙方相关

8、责任。1.乙方不得改变采伐方式;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生产木材,不得超界超量采伐;地径30cm以上的树木,伐根高度不超10cm;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