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

ID:14555604

大小:241.00 KB

页数:43页

时间:2018-07-29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_第1页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_第2页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_第3页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_第4页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真题卷一2005年司法试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参考答案]D[考点]法律与利益[解析]利益是社会主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转化形式,它表现了社会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构成了

2、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利益是个客观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的认识和实现过程要通过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利益是主客观的统一体。追求利益离不开人们有意识的参与,但利益仍然是客观存在的。法律和利益存在如下关系:1、法律对于利益有积极的作用。(1)法律通过权利义务的机制来确认、界定、分配各种利益,从而实现其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法律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因此,A项正确。(2)并非所有的利益都是通过法律的调整来实现的,道德、政策等也能分配、表达、调整利益。但是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对利益进行选择。因

3、此,B项是正确的。2、利益对法律的决定作用。(1)在法律的起源时期,法律的产生是利益分化所致。(2)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律的根本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利益决定的。(3)法律的发展受利益发展的影响。利益的发展影响和制约法律的发展方向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因此,利益是独立于法律的,法律只是表达和调整利益,而不是决定利益的产生。所以D项错误。民法的诚信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信用,不欺不诈,重信用,自觉履约。该原则是对意思自治的反思和限制,强调当事人不仅通过意思自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还要遵守社会公德,讲诚实信用,不得侵

4、害体现这些社会公德的社会利益。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此,C项是正确的,不能选。法律与利益是2005年大纲新增的考点,考生一定要注意当年大纲新增的考点。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

5、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参考答案]C[考点]价值判断[解析]形式逻辑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具体性的结论。演绎推理在法律中表现为三段论。由大前提(法律)、小前提(案情),推出结论(当事人的法律后果)。题中交通法规禁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车道(前提),甲某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案情),如果按照演绎推理,那么应该得出对甲罚款的结论。但交警对甲未予处罚,由此可以看出,交警并没有采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此外,归纳推理指的是从具体情况中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题中,交警并没有采用归纳推理

6、的方法。综上,交誊没有采用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所以A项错误。行政解释是指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针对不属于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行政解释。是一种正式解释,只有国务院和国务院下属的各部秀才能进行行政解释。交警是无权做行政解释的,所以B项错误。交警在对事件的处理中使用了辩证推理,所谓辩证推理是指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当两种利益相互冲突时,人们必须作出一些价值判断,对利益进行估价称量,从而决定哪种利益更需要保护。题中涉及到的是孕

7、妇的生命利益和交通秩序的社会利益,交警最终选择了保护孕妇的生命利益,这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所以C项正确,应当选。该事件反映出生命价值和秩序价值的冲突,所以D项错误。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

8、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参考答案]D[考点]相对权、法律原则的功能、法的正式渊源[解析]根据权利的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权利可以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叫对世权,是针对除权利人之外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