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

ID:1454211

大小:3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11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_第1页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_第2页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_第3页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_第4页
资源描述:

《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治安检查计划全市现有宾馆旅店(留宿性洗浴场所)1051家,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463家,典当行37家,公章刻制企业1家。一、工作目标:通过对特业大队管辖的宾馆旅店行业、典当行业、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公章刻制等行业的治安检查。保证各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能力,保障各项安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二、检查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检查方式:随机抽查四、检查内容:1、宾馆旅店行业:每月随机抽查9家宾馆旅店,主要内容检查宾馆旅店是否对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是

2、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情况,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等相关项目;2、典当行业:每季度随机抽查3家典当行,主要检查典当行的当物登记情况,核对当物、当户信息是否准备、完整、真实,安防设施是否完备等项目;3、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每月随机检查2家,主要检查机修企业是否按规定登记所修车辆信息,车辆送修人信息等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情况等项目。1、公章刻制企业:因全市现只有1家公章刻制企业,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走访检查,主要内容为企业对公章刻制制度遵守情况等。在检查中,如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不按规定登记等各类违法情况出现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

3、法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一、检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辽宁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处罚依据:1、宾馆旅店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4、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典当行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典当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

6、以下罚款。4、公章刻制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辽宁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刻字厂(店),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