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

ID:14534621

大小:22.77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9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_第1页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_第2页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_第3页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_第4页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谈谈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7日05版)张三夕我国古代学术的发展源远流长,在诸多学术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显然与我国古代学者的学风端正有着直接关系。回顾我国古代端正学风的传统与方法,对于解决当下的学风不端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国古代把学风端正视为学者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修养。早在先秦时代,孔子就对构成学术主体的士人提出了“行己有耻”、“言必信,行必果”的道德要求。宋代大文学家曾巩在一封写给欧阳修的信中说,没有道德修养是不可以作文的,“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站在严肃的学术立场上,把“行己有耻”提升为

2、“圣人之道”,认为这是学者为人处世、治学立言的根本。与顾炎武同时代的另一位大思想家黄宗羲,晚年把自己一生的治学经验概括为七个字:“修德而后可讲学。”清乾嘉时期的杰出理论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特辟《史德》篇,讲“著书者之心术”,强调史家著史必须在才、—6—学、识之外注重史德的修养,具备“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的品德。从先秦到晚清,我国古代学者的主流大都是道德修养比较高尚的人。反对抄袭剽窃、掠人之美成为我国古代学术共同体的优良传统。春秋时期,人们就对夺取别人的功劳或荣誉归自己所有的行为不耻,《左传》就指出:“己恶而掠美为昏”。汉代学者已明确批判学士巴结权贵、慕名而盲从、是非不分的不正学风,仲长统

3、在《昌言》中指斥天下学士有“三俗”、“三可贱”、“三奸”,其中“三奸”讲的就是学术上不懂装懂、抄袭剽窃的行为。他说,天下学士有三奸焉:实不知详不言,一也;窃他人之记以成己说,二也;受无名者移知者,三也。清代是我国古代学术发展的一个高峰,著述提倡独抒己见、反对蹈袭旧说成为学术共同体的共识。开清代朴学之风的顾炎武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凡作书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书改窜而为自作也。”“今代而著书之人几满天下,则有盗前人之书而为自作矣。”在修德与倡导学术原创的精神指导下,各种以“俗学”为特征的不正之风受到学界有识之士的自觉抵制。根据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的论述,俗学可归为六类:一是空谈心性,治学流于空言

4、;二是学以图利,科场取名;三是拘守旧说,不达时务;四是治学力争门户之见;五是浮夸不实,貌为高古;六是为文依循—6—风气,识见囿于礼教旧俗。有清一代,能以具有创新意识的博通之学力辟俗学者,清初有朱鹤龄、梅文鼎、焦循等;乾嘉时期有陈昌齐、王念孙、王引之、孔广森等;嘉道以下则有何绍基、张文虎、陈澧、郑珍等。这些学者在端正学风上留下的学术见识值得我们珍视。在端正学风的具体方法上,我国古代学术的发展传承了不少带有规范意义的学术准则。比如怀疑精神,孔子倡导的“多闻阙疑”、孟子倡导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早已家喻户晓。唐代杰出史学理论家刘知几就将这种怀疑精神直指儒家经典。清初学者方以智也打出治学的“尊疑”

5、旗帜,受到梁启超的高度赞扬。又如尊重前贤的成果,这突出体现在我国古代学术中古典文献的注疏考释上。一个为人称道的实例就是唐朝的颜师古注班固《汉书》时,在《叙例》中明确提出“凡旧注是者,则无间然,具而存之,以示不隐”的原则,并依此收录了23位前人的注释,其中既有应劭、郭璞、崔浩这样的著名学者,也有像李斐、项昭那样不知道籍贯的人,甚至有像郑氏、臣瓒那样连姓名都不全的人,但他们的成果都得到了颜师古和后世学人的尊重。—6—思想家眼中的“良心”《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7日05版)乔法容“良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它也是中外思想史上许多思想家经常讨论的一个命题。探讨一些思想

6、家眼中的“良心”,对于加强当下的道德建设颇有启发意义。许多思想家都认为良心是一个人所固有的,是人心中“内在的法”。孟子认为,良心是人的本性,是善良之心。“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与孟子类似,明代王阳明将良心作为“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先天存在的判断准则。他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也就是说,良心具有识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是指导、评价个体行为的准则。英国18世纪的思想家巴特勒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在人的本性中都存在

7、着“良心”这一反省原则,良心是“我们的自然的指导者,是创造我们本性的主上—6—指派给我们的指导者”。19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费尔巴哈认为,良心是自己审判自己的法官。他说:“我的良心不是别的,而只是我的自我,即被放在受损害的你的地位上的自我;不是别的,而是他人幸福的代理者”。他认为,人的本性生来就是要追求幸福。当我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时损害了你的利益,使你遭受了痛苦,那么,在行为之后,我的良心就会站在你的地位上来谴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