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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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子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5实施主体环江县工商质监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质监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工商质监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8827057 监督电话0778-882

2、022812设定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7—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

3、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本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13实施对象需向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分局、宜州分局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4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16行使内容环江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

5、)住所;  (三)成员出资总额;  (四)业务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20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无。办结时限无。22审查方式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1.—7—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

6、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二、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

7、,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23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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