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515157
大小:33.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9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 1、上诉主体:书面、口头 (1)独立的上诉权: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授权的主体: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4)被害人有申请抗诉权:5天,5天,只能针对判决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不能是裁定),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抗诉的主体:书面 原来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和审判监督中的抗诉相区别 3.上诉,抗诉的理由:上诉不需要有理由、抗诉需要
2、确有错误(事实错误、法律错误、严重程序错误) 4.上诉、抗诉的程序 (1)上诉的程序: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抗诉的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人民检察
3、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注意:撤回抗诉法院无权审查),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上级检察院
4、不能自己进行二审抗诉)。 对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第二审法庭;对抗诉和上诉案件,与第二审人民法院相对应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调取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案卷材料。 (3)期限:判决:10天 裁定:5天 附带民事诉讼的计算:一并审理:按刑 先刑后民:按民10,15. (4)撤回:期满前撤回与期满后撤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不要审查) 被告人、自诉
5、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期满前撤诉的,原审裁判按期满之日起生效 期满后撤诉的,准许的,原审裁判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5.全面审查原则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
6、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4)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5)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7、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生效否民事生效否处理刑事民事都上诉 按二审程序只针对刑事上诉 刑对民错:民按审检,刑二审只针对民事上诉 刑错:按审监一并审理民错:民事二审 ★全面审查以后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