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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审查流程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标志)(0100109000)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08-31实施日期:2017-08-31发布机构:沙坪坝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小型客车租赁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小型客车租赁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十一、五十二条。四、受理机构沙坪坝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
2、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有2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车;3、租赁车辆保险手续齐备;4、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5、有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员;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八、禁止性要求无。九、申请材料目录1.《重庆市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3.法人委托书(应有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交加盖鲜章的原件1份)、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4.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者
3、合法租用一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1份);5.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原件1份);6.自有小型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机动车保险证明(审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7.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一、申请接收联系人:李方富联系电话:023-65335742传真电话:023-65335742邮箱:313010935@qq.com二、办理基本流程1、申请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的,由业户所在地区县运管处(所)受理、审批。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
4、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4、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5、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四、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一、审批结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结果送达现场领取。三、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权利: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当事人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
6、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行政相对人义务: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咨询途径023-65339031。五、监督投诉渠道投诉信箱:spbxzdt@126.com投诉电话:023-65368446六、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自贸大厦。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重庆市道
7、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cqyg.net/)附录1流程图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附录3常见错误示例申请表中明确要求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一年的证明,申请人在提交的时候出现无法提供产权证明及合同期限从提交之日算起不足一年。附录4常见问题解答问:已购买车辆但不足20辆的怎么交资料?答:自有小型客车(20辆及以上)的需提供的交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复印年审有效期)、车辆保险证明及其复印件,不足20辆的需提供拟购置承诺书,半年之内将20辆车资料一起交过来备案,不能分开几辆几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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