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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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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教材之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培训教材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一、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2)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28)三、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67)1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以下简称项目变更)是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其规划设计需要调整,或因项目规划设计调整影响到项目计划和预算调整的行为。项目变更常常表现为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客观原因或项目区群众意愿的调整,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
2、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因此,项目变更是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方案、协调矛盾、科学施工、保障建设的重要手段。一、项目变更条件及原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变更:1.项目区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规划设计实施:1)因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文物保护、地质影响等导致项目初步规划设计变更或项目区地块用途改变;2)因洪涝灾害、常年水位增高、泥石流、盐渍、地面沉降、土地污染等原因造成项目区地块难以实现设计用途;3)在项目变更申报与实施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组织资金和人力对项目区进行
3、了部分工程投入,为避免重复建设,需要设计变更的;2.原规划设计不符合实际、不合理:1)前期工作开展不充分,原规划设计确有缺陷,不适宜项目区2实际情况的;2)与项目区群众沟通不足,规划方案不被群众接受;3.单体工程需优化、调整的:1)设计单位对单体工程设计进行优化和补充完善导致设计变更的;2)项目所在地群众、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变更建议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的;4.其他特殊原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局部调整项目区位置:1.因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改变项目区土地用途的;2.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
4、,对项目区造成破坏,影响项目建设的;3.遭自然灾害损毁,影响项目实施的。(三)项目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实施后报批;2、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优化完善;3、规划设计变更应遵循“实事求是、优化完善”的原则,不得以规划设计变更为名,消减项目工程量和预算投资,套取国家专项资金;4、规划设计变更应确保建设标准不降低、设计功能不减弱、投资效益不减少、工程质量无隐患、建设工程不延期;5、变更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不损害群众利益。4二、项目变更程序(一)由县级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涉及各分项工程位置调整的、变更工程量在
5、项目总投资的5%以内、建设规模在10%以内的,由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批准。由变更诉求方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监理方核实签署意见,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后,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县级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踏勘核实,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批准。变更批准后,变更说明、变更前后工程量与预算调整对比表、变更后规划图、现场踏勘报告和变更批准文件等应及时上报市级国土资源局备案。(二)由市级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的单项变更工程量达到批复预算20%以内的,由项目所在市级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向市级国土资源局申报,市级国土资源局应组
6、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审查,必要的应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区现场核实,根据审查论证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批准。变更批准后,项目变更方案及附件、评审报告和变更批准文件等应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三)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准的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调整的(比率在10%-50%),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准。由变更诉求方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监理方核实签署意见,由项目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变更方案,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申报4单位或项目领导小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变更。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现场踏勘核实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修改完
7、善后,出具初审意见,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准。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变更报件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踏勘核实,根据项目变更报件审查情况和现场踏勘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批准。意见提出意见达成共识组织编制材料县级审查市级初审报送省厅省中心审核省厅下达批复变更工程量是指工程变更前后各分项工程合计的变化量。5三、变更报件编制(一)变更报件编制依据1.《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吉土整发([2012]1号);2.《吉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和2012年颁发
8、);5.《吉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吉国土资耕发[2008]48号);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7.《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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