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443338
大小:3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8
《稳健性原则在新准则运用中的矛盾分析.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稳健性原则在新准则运用中的矛盾分析摘要: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然而由于稳健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矛盾性又使其与其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或计量属性之间的冲突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论述稳健性原则在应用中存在怎样的矛盾,并给出建议,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冲突有所启发。关键词:稳健性;运用;冲突稳健性原则是会计对经营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所做出的一种反应,它要求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的确认持谨慎态度,凡是可能的费用和损失应予以充分估计,而对可能的收入或利得尽量少记或不记。但是由于稳健性原则本身所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使得在实际运用中稳健原则与
2、其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或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之间经常发生冲突。本文从稳健性原则在新准则中的运用角度出发,对此问题做出探讨。一、稳健性原则在新准则中的运用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基本会计准则第18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新会计准则相比2001会计制度更加强调“估计”的概念,说明了稳健性原则的存在基础——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在具体准则中,也充分体现了对稳健性原则的运用。1.应收
3、账款类计提坏账准备金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计提比例由企业“合理估计”。预付账款“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由此可以看出,新准则扩大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更注重应收账款的实质,放宽了对计提比例、方法的限制,由企业管理当局自行确定,这能进一步避免企业虚列资产,防止虚盈实亏,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在存货上运用稳健性原则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
4、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的定义。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表明该存货会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成本,因而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扣除,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可以避免虚增存货资产,虚增当期收益。3.固定资产运用稳健性原则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按单项项目计提。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尽管从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依然属于出租方,但由于与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归承租人,根
5、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要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新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以较低的金额入账,充分体现了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稳健性。4.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面。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长期性投资项目有较大的变动,主要体现在权益和成本法的使用范围,在旧的行业会计准则或股份制会计准则中对于何时采用权益法分别制定了占股数标准,其标准分别是50%和25%,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占股数达到20%就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投资收益核算。指数的下降就是为了确保企业的会计报表能够更合理的
6、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避免虚假利润的出现,也正是体现了稳健原则。5.对或有事项的稳健性确认方面。或有事项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需通过未来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新准则规定: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反映,对或有事项的作这样的处理,确认或有负债而不披露可能的或有资产,遵循了稳健原则,以防将来在发生该义务时措手不及。6.稳健的收入确认标准方面。确认收入同时满足四项条件,即要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
7、移,是否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新会计制度对提供劳务的确认更体现了稳健原则,如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能确认收入,但应考虑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应当确认收入;已收回部分价款的,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二、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