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ID:14435648

大小:56.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7-28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_第1页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_第2页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_第3页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_第4页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州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粤财资〔2017〕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6〕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函〔2017〕147号)有关规定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

2、法适用于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团体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区属(含行政事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所属)集体企业,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19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四条区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用、使用”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组织管理职能,落实行政事业

3、单位对占用使用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有效管理。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第六条 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按规定权限申报,擅自对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二)对不符合规定的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事项予以审批;(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违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四)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的;19(五)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单位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4、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第八条 各单位拟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国有资产的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第二章 单位自用资产管理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组织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本部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购建审批制度。资产购建,应当进行充分论证,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

5、部门编制资产购建计划,需要报批的项目报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列入部门预算审批后组织采购;对不需要报批的资产购建项目,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单位批准后,列入部门预算组织采购。19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采购制度。购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属于招投标范围的,还应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资产采购不需政府采购的,单位内部应严格建立采购与付款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入库登记制度。资产到达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

6、、质量关,不合要求不能入库,严禁没有经过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直接送达使用部门。资产保管人员签字后,及时将相关凭证送达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严禁对没有经过资产管理部门或人员确认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产管理部门须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一次,做到账、卡、实相符。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的领用应经批准;资产出库,保管人员应及时登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办公用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的人员离职,所用资产应当按规定交回。第十五19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产权管理意识,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7、应按实际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并及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先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单位资产处置审批制度。资产处置,应由本单位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资产管理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资产管理人员、使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和考评制度,

8、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及资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