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ID:14406531

大小:2.16 MB

页数:129页

时间:2018-07-28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_第1页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_第2页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_第3页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_第4页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编号:CNCA—02C—023:2008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2008年1月1日发布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42术语43认证模式4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4.1认证申请44.2型式试验44.3初始工厂审查6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84.5认证时限94.6认证有效性105认证证书10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116获证后监督116.1监督审查的内容116.2用户投诉信息在监督审查中的应用126.3监督审查结果的评价126.4获证后监督的分级管理127认证的变更138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149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149.1准

2、许使用的标志样式149.2标志加施1410认证收费15附件1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依据附件2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需资料附件3车辆一致性证书附件4送样清单附件5型式试验项目及依据标准附件6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附件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8工厂分级管理指导原则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的或不完整的)。不适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非道路车辆和三类底盘。2术语车辆的定义见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专用车辆的定义见GB/T17350-1998

3、《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车辆的分类见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3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对于认证车辆按照车型系列、单元、型号进行划分,按单元出具认证证书。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依据见附件1。4.1.2申请资料认证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其中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按车型系列提交,具体内容见附件2的附录1。4.1.3制造商在认证完成前,应制做完成各型号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和式样提交认证机构。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内容见附件3。4.2型式试验型式试

4、验应在提交认证资料并确认试验方案后进行,试验完成后出具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认证型式试验报告。4.2.1送样原则应从车型系列中选取代表性样品送样进行型式试验。选择样品的原则为:以该车型系列试验涉及的各项强制性标准对车辆同一型式的判定为原则,可判定为同一型式的选取代表性样品送样进行型式试验;不能判定为同一型式的,须分别进行试验,综合各项标准对试验样品的要求,确定总的送样数量和要求。若新申请认证产品所采用的零部件或系统,在其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与已获证的产品所采用的零部件或系统一致时,可不要求另行提供。4.2.2送样4.2.2.1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

5、人)送样。4.2.2.2送样清单见附件4。4.2.2.3特殊情况由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到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测。4.2.2.4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4.2.3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制造商应全面执行国家颁布的汽车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标准和规定,且符合要求。申请人应提供合格的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结果仅对样品所进行的检测项目负责。具体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5。4.2.4已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家认监委发布的自愿性认证的零部件和系统,当零部件和系统的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在汽车整车认证时不再进行检测。4.

6、2.5对于非量产车型系列的产品,在满足初始工厂审查和工厂监督审查要求,且全阶段制造商具备相应项目检测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能力并符合本规则附件8第1条规定条件的前提下,附件5型式试验要求中涉及需要破坏车辆方可完成检验的项目,可采取现场试验或审查企业提供的试验和设计资料的方式确认产品与相应国标要求的符合性。认证证书须列明覆盖产品的车辆识别代码。4.3初始工厂审查初始工厂审查应在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初始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内容包括生产一致性审查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见附件6,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要求见附件7。在进行工厂现场审查之前,认证

7、机构应对制造商提交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审查。对于生产非量产的改装车和特种作业车型的工厂,工厂不能进行生产一致性审查的项目,工厂可选择由认证机构每10辆抽取1辆进行该项目的整车非破坏性试验以及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审查的方式替代生产一致性审查。年生产量或年进口量不足10辆的,每年抽取1辆。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要求不变。4.3.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审查制造商应按附件6第2条的要求制定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并提交认证机构进行审查。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车型系列的数量和产品涉及认证标准的数量确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