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私权侵权及相关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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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隐私权侵权及相关罪责学院:文法学院专业:法学班级:08法5姓名:江俊杰学号:081501051027指导老师:魏佳7一、隐私权的含义及内容…………………第3页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及方式………第4页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相关罪责及赔偿…第6页四、相关法律法规…………………………第7页7论隐私权侵权及相关罪责【摘要】: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由于多年来人们思想观念的局限,隐私、隐私权也一直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而随着社会的进步,

2、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一个国家法制程度和文明程度的体现。他人侵犯作为公民基本人格利益之一的隐私权,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及损害赔偿。【关键词】:公民隐私权保护相关罪责一、隐私权的含义及内容(一)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属于公民的私人生活秘密及私生活秘密,公民对自己个

3、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二)隐私权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私权具体内容进行规定,但从理论界资料来看,以下内容可归入隐私权范畴。(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

4、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7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过去和现在的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3)

5、个人通讯秘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

6、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甚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会受到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及方式(一)我

7、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目前在我国司空见惯,日常生活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特别是明星等公民关注程度高的公众人物),市场上贩卖的各种监听监视等现在科技工具对公民隐私的赤裸裸侵犯,甚至乎于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也遭受挑战。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把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权利给予立法保护,关于公民的隐私权保护仅限于若干法律当中。7由于立法上的缺失,公民的隐私权受侵犯时,往往无法可依,致使公民的隐私权的司法救济处于相当被动的处境。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把公民的隐私权纳入名誉权范畴予以保护,往往不能体现隐私权的独立性,只能牵强地把隐私权和

8、名誉权、姓名权等牵扯起来作为立案受理的理由,并未能更好的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在保护隐私权方面的法律缺失,令保护公民隐私的体系远远落后于现在公民对于隐私保护的需求。因此,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对立法者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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