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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监局连发12道罚令 剑指人保财险违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湖南保监局连发12道罚令剑指人保财险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湖南保监局连发12道罚令剑指人保财险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前日,湖南保监局一日内连发12张罚单,受处罚机构均为人保财险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其中,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2013年存在多起“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其与时任耒阳支公司管理层的7位员工累计收到8张罚单。湖南保监局对耒阳支公司合计罚款19万元,其7位员工均被警告,并累计罚款万元。 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因2013年多承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被湖南保监局处以罚款15万元,时任衡南支公
2、司的3位相关管理人员亦分别被湖南保监局警告并罚款。 耒阳支公司连“吃”8张罚单 经湖南保监局核查,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2013年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构成《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对此,湖南保监局连开8张罚单(湘保监罚[2015]49、52、53、54、55、57、58、59号),对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 具体来看,2013年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计算书号为CHSJ201343048100000265、被保险人为耒阳市泗门洲镇滩洲村村民委员会等9笔水稻保险赔案赔款
3、共计138,元,其中扩大损失赔付27,240元用于返还代垫的农户应自缴部分的保费计算书号为CHSJ201343048100000407、被保险人为曹文辉等5笔水稻保险赔案赔款共计16,288元,其中扩大损失赔付14,480元用于解决2012年伍恢华等7人的商品林保险赔款。 此外,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2013年还有多项虚假列支费用行为。其中包括2013100200000797号记账凭证中,列支印刷费40,800元,实际用于印刷农业保险有关材料的费用为2,500元,其余38,300元为烟酒招待费用;凭证号为2013080200000667
4、等6份记账凭证中,在农业保险费用中列支招待费、车辆使用费9478元,经查,该部分费用实际用于发放车辆保险电销业务送单费;凭证号为2013080200000666等16份记账凭证中,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列支车辆使用费、招待费19361元,实际用于发放车辆保险电销业务送单费。 对此,湖南保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合计罚款19万元。同时对时任人保财险耒阳支公司经理傅平、副经理梁耒洪、副经理谭志平、副经理陈小红、农险部经理伍小松、农险部副经理何亮亮和综合部经理陈丹均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万元、3万元、万元、万元、万元、3万元和3
5、万元。 衡南支公司多承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 湖南保监局表示,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2013年出具保单号为PIQH201343040000001904、PIQH201343040000002947、PIQH201343040000001903的能繁母猪保险保单,共承保罗某等3位养殖户能繁母猪2,088头。经查,承保时上述3位养殖户实际养殖能繁母猪1,915头,多承保能繁母猪173头,涉及保费10,380元。 衡南支公司2013年出具保单号为PITY201343040000000091的育肥猪保险保单和2014年出具保单号为PITY201
6、443040000000120、PITY201443040000000100、PITY201443040000000126的育肥猪保险保单,共承保刘某等4位养殖户育肥猪20,528头。经查,承保时上述4位养殖户实际养殖育肥猪19,266头,多承保育肥猪1,262头,涉及保费34,200元。 湖南保监局表示,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处以罚款1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申辩称,多承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存在养殖大户误报、生
7、猪存栏动态性等原因,也存在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的误差,绝对不是故意“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恳请免予处罚。但湖南保监局认为,公司不是故意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不属于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因此,对其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同时,对时任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副经理张铭麟、农险部经理助理蔡向阳和农险科科长苏海明,湖南保监局均给予警告,并分别予以罚款万元、3万元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