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

ID:14401410

大小:60.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28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_第1页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_第2页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_第3页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_第4页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无忧考网携手中公教育独家解析: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二周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一、宪法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2.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3.政体政体,亦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即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

2、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4.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唯一资格条件。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

3、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监督权;(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7)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5.国家权力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类: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16制定和修改基本

4、法律;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④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⑤最高监督权;⑥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它在地位上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①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国家立法权;③国家重要事项决定权;④人事任免权;⑤监督权;⑥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6.国家行政机关(1)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5、。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它的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各部、各委员会、办公机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它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要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它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服从国

6、务院的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二、行政法1.行政主体与相对人(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16在我国,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的组织和个人有国家组织、

7、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和外国人。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的行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县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如对某一公民作出一个处罚决定,裁决一个复议案件等。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可分七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8、;(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4.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