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

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

ID:14386461

大小:5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28

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_第1页
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_第2页
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_第3页
资源描述:

《01固废环境因素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其合规性评价记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固废环境因素合规性评价记录编号:YB/QG/ES-09序号适用环境因素4.3.1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名称4.3.2实施日期适用条款如何应用于本组织4.3.2合规性评价结论4.5.2合规性证据4.5.2整改措施4.5.3验证情况4.5.11一般固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

2、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三十三条 生

3、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第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

4、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四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本组织《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符合环境方针守法承诺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

5、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十三条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二十一条对收集、贮存、运输

6、、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三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

7、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第四十条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符合环境方针守法承诺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3工业固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

8、家环境保护标准。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符合环境方针守法承诺固体废弃物处理办法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四十条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