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ID:14353294

大小:5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8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_第1页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_第2页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_第3页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_第4页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和《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属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激发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来

2、源于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市属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鼓励市属高校加强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科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给予稳定支持,根据经费使用绩效和财力状况适时加大支持力度。(二)自主安排。赋予市属高校更大的科研定额经费使用自主权,自主选题、自主立项,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和使用资金。(三)公开

3、公正。市属高校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主动通过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四)机制健全。各市属高校应建立健全自主选题立项与管理政策和经费管理政策,对定额经费的申报核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注重成果转化。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教委核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第五条市教委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绩效评价,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绩效

4、评价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并加强结果应用。第六条市属高校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对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因素法分配为主,主要考虑市属高校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科研需求及能力、科研活动开展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同时,市教委应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金统筹,重点支持科研

5、水平有突破性的高校。资金规模在每年市属高校编报下一年度预算工作之前予以公布。第九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由市属高校按照我市《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市属高校应根据项目立项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对实施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应当根据研究进展采取滚动方式分年度安排预算。第十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市属高校应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6、件制定学校内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政策。制定自主选题方案和立项审批程序,认真编报项目(课题)文本,经学校内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市属高校应结合下一年度预算控制数、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校内管理机制,完成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评审、遴选排序等工作,落实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余资金按照《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和《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第十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

7、、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设备购置;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提取间接费;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第十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市属高校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形成的科技成果和科学数据等由学校按规定统筹管理。第五章 绩效监督第十五条市属高校应当对科研进展、科研产出、

8、人才团队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测,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于每年4月1日前将年度报告报送市教委。第十六条市属高校应在学校网站首页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模块,并主动公开经费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情况、结余资金情况、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信息。第十七条市属高校要切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