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ID:14348504

大小:106.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7-28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_第1页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_第2页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_第3页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_第4页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疆天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兵团及12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房屋建设、钢结构施工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第二章现场文明施工设计第四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专项的文明施工方案,有关部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第五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生活区、施

2、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位置等。(二)现场围栏的设计。(三)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四)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五)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六)粉尘、噪音控制措施。(七)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以及树木的保护。(八)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九)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第六条施工单位根据文明施工设计,编制文明施工增加费(包括工地围栏、硬地化、大临设施超标费、市政管线保护费及其它文明施工费用等),该费用作为施工措施费用的组成部分,列入工程总造价。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筑物及周边

3、应设置密目安全网和连续、密闭的围栏,其标准如下:(一)施工中的建筑物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安全网,按要求进行搭设。(二)市区主要街道要设置围栏,其高度≥2.5米;一般道路≥1.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齐、美观(主要用砌筑材料)。(三)围栏外部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四)场地出入口大门应端庄、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门头为钢结构,设置灯光照明,有企业标志。(见附图一)第八条争创自治区、兵团文明工地及创杯工程项目的工程标牌制作九牌二图:工程概况牌、项目管理人员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三清六好牌、监理牌、

4、佩戴安全帽牌、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图。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牌,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其他项目的工程标牌制作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项目管理人员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标牌尺寸:1.2米*2.4米,除消防保卫牌为红底白字外,其余标志牌均为蓝底白字。第九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

5、防使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关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应当按规定进行绿化,并进行日常维护。第十条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的标志悬挂在现场。第十一条现场场地及道路硬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

6、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第十二条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一)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二)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第十三条粉尘控制(一)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二)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三)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四)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可

7、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第十五条运输车辆应做到(一)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二)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取得有效防护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第十六条噪音控制(一)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二)在市区施工时,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中午2时至下午4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

8、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