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ID:14334189

大小:211.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28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_第1页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_第2页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_第3页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_第4页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福建省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我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增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意识,维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秩序,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制定福建省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简称“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体系,服务“信用福建”大局,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经纪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提供途径。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建设的目标是: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电子政务系统、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系统和企业(中

2、介机构)经营管理系统为基础,形成覆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档案系统,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网站的互联互通。全省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由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建立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在此基础上,省住建厅组织建立全省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二、信用档案记录内容与采集(一)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11-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由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法人信用信息构成。记录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

3、题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信息采集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依法通过政府部门、协会、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企业、其他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等多种途径获得。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的建立应与企业备案及专业人员执(从)业资格注册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应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初期,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除可直接从现有企业备案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现有资料中获取外,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另行报送。(三)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的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业人员基本

4、情况和业绩,由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企业或执业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供给系统管理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执业人员获部、省、设区市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经核实后即可作为良好行为记录载入该机构或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良好行为记录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业人员直接报送,但需同时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或由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会采集并审核后提交系统管理部门。-11-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须按照规定格

5、式如实填写信用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提交系统管理部门。(四)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投诉处理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接受社会公众按照统一格式提交的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方面的网上投诉。系统管理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信息,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并根据被投诉对象和投诉内容,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或转给被投诉企业处理。系统管理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和企业反馈情况,确定该投诉及其处理结果是否公示和计入该企业信用档案。投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转给被投诉企业后,被投诉企业应在15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系统管理部门,反馈意见应有企业所在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签章。

6、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反馈的,可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企业信用档案,进行公示。三、进度安排(一)2014年9月,省住建厅印发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说明。(二)2014年10月,省住建厅信息中心印发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数据标准。(三)-11-2014年12月底前,省住建厅初步建立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实现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上发布、查询和报送。(四)2014年12月底前,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报省住建厅备案,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五)2015年

7、上半年,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和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方案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建立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并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联通。四、工作要求(一)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动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及时充实、更新有关信息,以不断完善全省经纪机构信用档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