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ID:14330221

大小:54.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8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_第1页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_第2页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_第3页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_第4页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_第5页
资源描述: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事指南BSZN-171016—2017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林业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3-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行政区域内申请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获取的;(2)为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承担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医药生产任务,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获取的;(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教学、展览的需要

2、,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获取的;(5)为调控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获取的;(6)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科学论证必须捕捉、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猎捕者有条件以合法的非猎捕方式获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所需目的的;(2)猎捕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以及猎捕时间、地点不当的;(3)根据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猎捕的。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

3、额管理。三、实施机关本事项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林业局。四、审批条件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程序合法;2.猎捕区域内有可供猎捕的资源;3.猎捕野生动物的数量、性比及结构合理,对生态系统不构成威胁;4.猎捕时间、猎捕方法及使用的工具符合规定。5.申请单位或个人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用途、目的明确;6.有使用猎枪等狩猎工具的资格。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申请猎捕者有条件以合法的非猎捕方式获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所需目的的;(2)猎捕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

4、用的猎捕工具、方法以及猎捕时间、地点不当的;(3)根据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猎捕的。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林业窗口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可。六、申请材料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1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许可审核申请表原件纸质4√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原件纸质4√-3-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纸质4√4实施猎捕的方案复印件纸质4√5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

5、和说明材料复印件纸质4√6与省外或国外单位合作研究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以及成果共享协议复印件纸质4√7动物园申请猎捕的,还须附同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纸质4√8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猎捕区域资源状况的报告复印件纸质4√9因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与猎捕目的相应的材料复印件纸质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

6、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林业窗口。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林业。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林业局收到单位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

7、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现场踏勘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机构进行现场踏勘。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予以转报州级林业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不予转报的,给其说明理由,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四)上报审批林业局在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转报文山州林业局审批。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

8、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同时告知西畴县政务网站“服务大厅”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