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

ID:14320134

大小:7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7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_第1页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_第2页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_第3页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_第4页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卫计委行政许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江苏省卫计委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项目申请单位申请日期江苏省卫计委制-2-填表说明一、本表用于申请江苏省医疗广告审查。二、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的规定。三、本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四、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印。五、申请单位填写完毕,将申请表和所附材料一式六份送交市卫生局审查。-2-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校验有效期壹年/叁年(自年月日起,

2、至年月日止)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邮编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户外□期刊□印刷品□网络□其他广告时长(影视、声音)秒所附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1、江苏省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2、《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六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发证机关公章);□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六份,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文字资料审核合格的,要求提供成品样件(影视、广播广告须提交光盘和录音)。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

3、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医疗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提交日期:年月日医疗机构情况第一名称地址机构类别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拟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户外□期刊□印刷品□网络□其它--------------------------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医疗机构盖章)(发证机关盖章)(审查机关盖章)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3、医疗

4、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六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5-影视广告镜头脚本序号画面(字面)配音时间注:1、电视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或镜头脚本和广告成品样件(光盘)一并提交。2、粘贴在《广告成品样件表》;3、加盖本单位及审查机关公章。广播广告文稿序号文稿内容时间注:1、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或镜头脚本和广告成品样件(录音)一并提交。2、粘贴在《广告成品样件表》;3、加盖本单位及审查机关公章。-

5、5-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广告发布媒体类别广告时长(影视、声音)审查结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号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广【】第——号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6、审查机关盖章):年月日-5-注意事项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

7、查申请。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4月10日批准的第15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13】第04-10-15号。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审查机关联系方式:-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