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ID:14299833

大小:83.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7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_第1页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_第2页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_第3页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_第4页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闽清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梅廉租[20]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闽清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梅政综〔2013〕10号)及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的规定,双方就廉租住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第一条房屋概况甲方将位于闽清县镇,楼单元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类型为廉租住房。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用于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未经甲方准许,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用途。第三条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的3个月前,向甲方申请续租。经甲方审核符合条件且双方同意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必须在《闽清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签记录》(附件1)中明示,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四条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一)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按月支付。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平方米,该套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二)租赁期内,如遇甲方的上级作出调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双方均应服从,甲方将该房屋调整的租金额填写在《闽清县廉租住房租金变动记录表》(附表2)中,乙方应按照

3、调整后的租金额缴纳租金。(三)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拖欠。拖欠租金的,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应收租金的5%缴纳滞纳金。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第五条租房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缴存到廉租住房管理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该款作为该房屋的租房保证金,可用于乙方腾退房屋时,抵缴按照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给甲方的费用。若出现抵缴情况,乙方所持原租房保证金收据作废。乙方腾退房屋时,可取得相应金额的租金凭证,剩余租房保证金由廉租住房管理单位返还乙方。第

4、六条物业管理及其它费用(一)乙方确认并遵守《承租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乙方自行负担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及机电运行费)。(三)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卫生、电话、宽带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应向有关单位及时缴纳。第七条 房屋验收在办理入住或腾退手续时,双方应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在《闽清县廉租住房入住或腾退房屋设施、设备验收记录表》(附表3)中予以记载。第八条房屋维修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租

5、赁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的,乙方应书面形式申请保修,甲方按有关规定负责维修。甲方在维修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方便,不得拒绝修缮。若因乙方原因未能维修或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赔偿。因乙方不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或者属于乙方自行保养范围的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第九条房屋装修、装饰乙方不得自行对该房屋原装修进行拆改。因私自拆改造成该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同时按相等于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所承租房屋一年的租金金额承

6、担违约金。另外,乙方腾退房屋时,房屋自行装修、装饰的部分不得拆除,甲方不予赔偿。第十条甲方责任(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二)交付给乙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为乙方正常使用。(三)如乙方在正常使用中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自然损坏的,甲方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第十一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房租。若乙方未按规定日期和金额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房租和相应违约金。(三)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和共

7、用设施设备,公共绿地、道路、走廊、楼梯等共用范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和侵犯他人的合法使用权益。(四)租赁期间房屋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堵塞需要疏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五)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六)甲方检查或者维修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不得阻挠、拒绝。(七)乙方应遵守所在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八)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便盆等给排水设施不得损坏;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不得损坏;不得

8、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装修装饰、私搭乱建、私拆乱改。若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