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布病监测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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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布病监测工作考评细则考评项目考评内容及得分备注实得分组织管理︵20分︶行政机构(10分)⑴县政府把布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2.5分)⑵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布病防治经费,保证布防工作正常开展。(2.5分)⑶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2.5分)⑷在布病防治工作中,畜牧、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2.5分)专业机构(10分)⑴监测工作有计划,有方案。(2.5分)⑵县疾控中心地病科(组)有固定专业人员从事布病防治工作,专业人员经过正规培训,能够独立完成专项布病监测任务

2、。(2.5分)⑶有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布防经费使用合理,明细清楚。(2.5分)⑷执行上级指示、信息反馈认真及时。(2.5分)监测工作︵70分︶疫情报告及处理(10分)1、疫情报告(6分)⑴常规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规定上报。(2分)⑵暴发疫情报告(4分)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规定上报,如果暴发疫情达到《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则按相应要求同时报告。(1分)②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对疫情发展和控制进程进行及时报告。(0.5分)③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

3、写出详细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当地基本情况、本次疫情概况、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2.5分)2、暴发疫情处理(4分)⑴通过流调、血清学检查等方法发现所有病人,并对暴发原因进行调查,提出预防措施。(1分)⑵控制措施:(3分)①针对暴发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1分)②畜牧部门对健康家畜进行免疫。(0.5分)③患者治疗:治疗率达到100%。(1分)④现场消毒:对污染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0.5分)未按规定报告,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没有暴发疫情,不扣分;如有暴发疫情,各项工作完成者不扣分,未完成或完成

4、不佳者按括号内分值扣分,扣完为止。如果发现漏报、瞒报暴发疫情,扣6分。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应向省疾控中心上报以下内容:疫情处理总结及《山西省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附件中附表1—附表4。如没有上述内容或内容不完整,要根据情况酌情扣分。专业人员培训(6分)为提高布病防治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保证布病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对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6分)培训有计划、有方案、有考核、有记录,如材料不全,酌情扣分。流调工作(6分)⑴对本县本年度发生的所有病例全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6分)全部布病病例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如数量不全或填写不

5、够全面、完整、准确,酌情扣分。监测范围、对象及数量(5分)监测范围:农区固定监测点选择4~5个乡(镇),半农半牧区固定监测点选择3个乡(镇)监测对象及数量:主要是固定监测乡(镇)的7~60岁、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布病监测数量第一年不少于2000人,从第2年起不少于1000人,每次检查尽可能包括当地各种职业重点人群(5分);布病防治项目监测数量每年不少于1000人,每次检查尽可能包括当地各种职业重点人群。(5分)完成监测数量5分,如数量不足,酌情扣分一般情况调查(6分)⑴人口资料。(1分)⑵自然地理、气象等资料及监测点性质。(1分)⑶居民

6、生活条件、卫生习惯,对布病防治知识了解程度,职业人群对布病的个人防护情况等。(3分)⑷畜牧业概况。(1分)资料调查全面6分,资料不全面,酌情扣分。此项工作在第一年进行;在以后的考评中,每年都要记入总分。本底调查(8分)⑴病史追溯。(2分)⑵人间疫情。(2分)⑶畜间疫情。(2分)⑷家畜布病防治情况。(2分)资料调查全面8分,资料不全面,酌情扣分。此项工作在第一年进行;在以后的考评中,每年都要记入总分。人间疫情监测(4分)⑴疾控机构应定期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工作。(2分)⑵重点职业人群的主动搜索:定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对有可疑布病症状

7、、体征或与牲畜及畜产品接触密切的人员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查。如血清学阳性者,应建立档案,进行个案调查和进一步检查,以确定是否感染或发病。(2分)如果未开展此项工作,扣4分。血清学监测(15分)固定监测点血清学检查人数第1年不少于400人,其中包括以下特殊人群:牲畜交易人员10-20人、牲畜屠宰人员20-30人、皮毛、乳、肉加工人员20-30人;从第2年起,血清学检查数量(包括牲畜交易人员、牲畜屠宰人员、皮毛、乳、肉加工人员)减半,省疾控中心要对血清学检验结果进行质量考核。(15分)在完成规定的血清学检查人数(包括特殊人群数量)的基础上,对质量进行考

8、核,如检验结果不准确,酌情扣分。病原学监测(8分)病原分离数量应不少于急性期病人20%-30%,如病例数较少应全部进行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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