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专利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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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专利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我国专利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完善作者:纪金洁发布时间:2011-07-0710:03:22摘要:专利权质押属于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利质押方式。由于专利权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甚至是唯一的资产,因此专利权质押除了具备普通权利质押共有的功能外,其还应该成为缝补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技术企业资金缺口的重要手段。可遗憾的是,虽然早在1995颁布的《担保法》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但实践中这种方式却未得到广泛和有效的利

2、用。分析其原因,除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自己在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上预估和规避风险能力信心不足外,更为重要的恐怕还是法律环境的制约,尤其是专利权质押相关制度的缺失,使融资机构无法迈出创新的关键一步。因此若要以专利权质押这种新型融资方式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与发达国家逐渐接轨,必须对症下药,即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专利权质押的法律制度。本文即以专利权质押的现实经济功能及其制度缺陷为切入点,分析完善专利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并进一步结合实践,说明现行法律制度应该如何完善,才能最大程度的实现其功能。关键词:专利权质押专利登

3、记专利权质权制度一、专利权质押的理论基础与经济功能(一)专利权质押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专利权以登记的方式作担保,若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价值优先受偿。《担保法》以及《物权法》均将专利权质权明确规定为一种担保物权,其实质内容是对作为担保物的专利权之交换价值的直接支配,并以此来确保被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它具有物权的属性,可以对抗被质押专利权的持有人和第三人。由于作为专利权质押客体的专利权具有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使得专利权质押除了具备一般担保物权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殊之处

4、:1、标的物的价值有其不确定性与其他可以质押的动产相比,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价值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而且因为专利权是有期限的,在专利权确定之初或者在该项专利权的专利产品的畅销期,其价值就大,而到了专利权期限将要结束时,其价值就会相应变小。此外,专利权的价值还受到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正是由于专利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对作为质权人的信贷机构而言,风险比较大,也就需要对担保物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2、标的物的变现能力有其难以预测性专利权质押的最终实现依赖于专利权能否顺利变现。但由于作为专利权质押客体的专利权权益关

5、系复杂,流动性比较差,处置起来相当困难。加之我国的专利权转让市场还不够完善,市场狭窄,转让程序与其他动产相比更复杂、更严格,需要耗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1]这种变现能力的难以预测性进一步增加了专利权质押的风险。3、标的物的价值有其一定的预期性在一般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定担保物权时,担保物的交换价值是可以实实在在的确定及把握的。而作为专利权质押客体的专利权的价值不过是出质人、质权人的预期值,从而在设立专利权质押时,其价值是以出质人、质权人或第三人(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预期价值为基础的。[2]因此订立专利权质押合同

6、的双方当事人不但要对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的获得受益年限进行预测,同时也要对获得这种受益所要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因此,作为质押标的物的专利权价值只能是一个预期值。(二)专利权质押的法律价值正如上述,专利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法》及《物权法》均把它规定在权利质权中,在立法体系上是将与动产质权并列规定在质权一章。但在某些方面,专利权质权又不同于一般的质权,而具有抵押权的一些特征,其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专利权质权有其用益性,专利权出质后出质人仍享有继续使用的权利,不会因设质而丧失使用权。专利权之所以能作为质权标

7、的就在于其转让、实施、许可实施而获得收益的经济价值,而不在其它。[3]这就使得专利权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其大规模和产业化的实施,一旦搁置,就可能因为技术的进步而使其大大贬值,所以专利权设质后,一般允许出质人继续使用该质物,这是其与动产质权相比更为优越之处。而此特征与抵押权中抵押物仍归抵押人使用收益相同。2、由于专利权的无形性,其出质就无须也无法以转移占有为必要。是否转移占有是区分抵押权与质权的标准之一,[4]而专利权质权的设定却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不以交付专利权作为质押权的成立要件。主要的原因在于,专利权无法像传统有形财产一样

8、转移占有,因此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在知识产权中难以发挥作用。在信息技术极端发达的今天,由于专利申请过程中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与公示,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易如反掌的做到,所以社会不可能赋予这些行为以公示力和公信力。鉴于公示方法在划分物权类型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专利权担保更多具有抵押的特点。[5](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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