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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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10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序号编码行政权力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主体1452705546-B-001000对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行政处罚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2452705546-B-002000对建设单位将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行政处罚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3452705546-B-003000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

2、罚行政处罚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4452705546-B-004000对公路监理企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处罚行政处罚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5452705546-B-005000对被检查单位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行政处罚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6452705546-C-001000对被检查单位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7452705546-Z-001000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其他行政权力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8452705546-Z-002

3、000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9452705546-Z-003000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10452705546-Z-004000参加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并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其他行政权力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11452705546-Z-005000参与调查处理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其他行政权力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25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二、行政处罚类共5项序号1行政权力编码452705546-B-00

4、1000行政权力名称对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实施主体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授权)行政权力依据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2.行政法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

5、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责令限期补办手续、罚款自由裁量标准受理条件(选填)行政法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根据凉山州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工程正式开工一月后,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予以罚款处理,罚款上交相关部门。办理部门(选填)工程质量监督科办理地点(选填)西昌市宁远桥东路97号联系电话(选填)08

6、34-2175886监督电话(选填)0834-217101825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或凉山州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或者凉山州人民政府投诉。25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注:该流程图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处罚事项。案件来源巡查发现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出示执法证,现场检查告知法定事项和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

7、送达执行备案归档25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注:该流程图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处罚事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巡查发现初查审核立案不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其他到有关部门取证询问检查(勘察)汇总情况写出调查报告核审告知告知陈述、申辩权听证受理申请告知听证权决定不予处罚作出处罚决定告知相对人送达当事人自动履行复议、应诉依法强制执行结案归档案件来源25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二、行政处罚类共5项序号2行政权力编码452705546-B-002000行政权力名称对建设单位将未经工程质量检

8、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实施主体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授权)行政权力依据1.行政法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自由裁量标准受理条件(选填)办理部门(选填)工程质量监督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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