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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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点1.《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制定的目的;(第一条)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原则;(第二条)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适用范围;(第三条)4.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业务系统的分类;(第四条)5.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分类及安全隔离要求;(第五条)6.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安全区边界、生产控制大区的重要业务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六条至第九条)7.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监管部门及其职责、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制度的相关要求;(第十一条)9.电力二次系统安全事件

2、的应急与报告;(第十二条)10.对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使用单位的保密要求;(第十三条)11.电力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单位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的审核与验收;(第十四条)1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适用范围及违法规定的处罚;(第十五条)13.电力监控系统、控制区、非控制区的含义。(第十六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

3、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 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四条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

4、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 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 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

5、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 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第八条 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九条 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用认证加密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 国家

6、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监管,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输变电部分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其它二次系统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 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制度,采取以自评估为主、联合评估为辅的方式,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纳入电力系统安全评价体系

7、。对生产控制大区安全评估的所有记录、数据、结果等,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应急处理。      当电力生产控制大区出现安全事件,尤其是遭受黑客或恶意代码的攻击时,应当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联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 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应以合同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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