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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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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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

2、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鼓励业主、业主大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四条—14—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

3、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当以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范围进行。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建设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约定的内容应当与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内容一致。第九条招标人有能力组织招标活动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

4、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4—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建设单位通过“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免费发布招标公告,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查看、办理招标投标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投标活动时间安排、联系方式、投标申请人条件、资格预审方式以及获取招标

5、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第十一条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招标项目的类型、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房屋幢数、房屋建筑结构、经

6、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或规划总平面图、物业功能分区、配套设备的技术参数、绿化情况及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等;(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要求;(五)招标活动方案;—14—(六)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说明;(八)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示范文本,供招标人参考使用。第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行为进行承诺保证的,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银行保函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解除。招标文件

7、对未中标人承诺支付投标书编制补偿金的,招标人应当支付。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通过“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线备案。备案时应当通过平台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或者扫描件:(一)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表;(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三)招标文件;(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五)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材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14—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

8、理招标备案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出具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书。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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