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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与现代公司制度对接的法律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公有制与现代公司制度对接的法律思考李仁玉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亦平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根本。公司制度则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具体制度。讨论公有制经济与现代公司制度的对接问题,实际上就是讨论公有制经济能否通过现代公司企业这一形式来充分、有效、持续、稳定地发展和壮大自己。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这类企业的公司改制能否成功,
2、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最终能否建立。本文拟就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现代公司制度对接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我国公司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已初步形成体系,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企业制度改革尚在探索,所以,从立法角度看,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公有制条件下公司制度的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一)政企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由原来的单一投资体制改为多投资主体的公司制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以使经济运行微观
3、主体的企业法人能够真正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却限制了公司企业的这一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享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这样,在现代体制下,如果国家股在某一公司中占到了一半以上,或虽未占到一半以上但处于控股地位的话,那么股东大会的决策权,也就成了某一政府主管部门或某一国家授权机构的决策权。在这种情况下,政企很难从根本上予以分开。虽然中央和某些省、市已通过组建投资公司来阻隔政府与企业的联系,但由于起“隔离带”作用的投资公司难以改变其“国家行政附属物”的地位,所以,对于其属下具体从事生产或经营
4、的公司企业来说,不仅未能摆脱政府部门的干预,而且又增加了一个婆婆,使政企关系更加复杂化。这种政企不分的状况,使企业难以以独立的主体人格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其症结问题在于国有股权代表的定位有所偏差。 (二)用人机制不合理。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如果国家股在某一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的话,股东大会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举决定,同样会成为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的委托任命。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与企业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所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
5、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在选择和委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时,难免不把本部门利益乃至决策者个人的利益和感情因素渗透进来,使得被委托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全维系在某几个甚或某一个决策者的个人意志和感情好恶上。这种用人机制往往导致如下端弊:一是真正德才兼备、一心为公的企业家难以走上企业的重要领导岗位;二是不利于企业建立防御机制,抵御外部的行政干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滋生腐败创造了条件。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能否形成持续、稳定、高效发展的态势,取决于企业有无内在的发展动力。而动力的
6、生成和强弱在于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程度。在现时人民物质生活尚不能充分满足的情况下,激励机制主要是指物质利益机制。但从我国的公司立法制度看,这种激励机制难以形成。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国家控股的公司中,上述人员的报酬实际上同样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决定的。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而一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与普通职工的报酬形成了巨大的差距。收入的不公开和各种隐形收入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大了这种收入的差距。在财产公有基础上的这种收入过
7、分悬殊的状态,导致职工心理上严重失衡,对立抵触情绪急剧增加,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创伤。另外,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行的奖惩也缺乏科学的依据,使企业管理层面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中,设置监事会的直接动因,是为了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我国公司中,监事会的职责不仅要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时要保护国家的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但在我国国家控股的公司中,监事会成
8、员的选举和更换如同董事会一样,实际上主要也是由某一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委托或撤换的。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与公司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所以,同为其委派的董事和监事以其为中介纽带很容易形成个人利益上的默契,从而弱化或蚕食掉监事会的监督功能。退一步讲,即使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机构的少数决策者不从中斡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