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自然法思想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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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谈自然法思想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  自然法思想是西方法治思想成熟的基石,法律接受法院审查观念形成也是受其影响,梅因曾言:这个理论在哲学上虽然有权限,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忽视其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真的,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弄清法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的理念,以及法与自然地关系,是自然法思想的最终目的。美国首创违宪审查制度正源于自然法提供的法律理念和主张。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美国对其宪政理论的独特贡献,是让所有美国人民为之骄傲和自豪的制度,著名的英国政治思想家布赖斯勋爵曾说过:美利坚合众国

2、的任何一个特点,都莫过于指派给最高法院的义务及其为捍卫宪法方舟而履行的职责更能激起众多的好奇产生广泛的议论,活的无比的赞扬,而又常常遭受误解。自然法思想与美国违宪审查制的互动联系促使了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从产生到发展。  一、自然法思想简述  自然法的观念起源很早,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的观念,自然法的观念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弄清法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的理念,以及法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法思想的最终目的。自然法思想既是一种思潮,又可以看作是一种研究方法。  自然法学的发展历史悠久,大致可以分为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神学主义时期、近代理性主义时期

3、以及现代复兴自然法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然法是最朴素的自然法观点,尤其是希腊人,典型代表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认为法律是自然形成的,就像自然界中的其他事物一样由大自然创造而来,而我们人类在大自然而前是卑微渺小的,对于这样的自然法是无能无力的,只有顺从而不可侵犯。  到了中世纪,神学理论占据了思想的主流,影响着生活的各个方而,自然法在这个时候也蒙上了神学思想。托马斯.阿奎那是这个时期最典型的自然法思想家,他的自然法思想融合了奥古斯丁的神学法律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自然法思想。最终得出结论:自然法是出自神学,而终结于神学,法律中的所有事物都可以用神

4、学来解释。  欧洲近代时期是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斗争的时期,法律作为社会的产物,近代自然法是众多抵抗封建思想的武器之一,是近代启蒙思想家的重要内容。它综合了古代自然法学和中世纪自然法学中的精华部分,并有选择性的剔除两种自然法思想中的落后的部分。近代自然法学是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比较成熟的法学思想。  现代自然法学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此时的自然法思想依然是模糊不清,它没有一个统一的领袖,明确的定义,像样的组织。但是在此时自然法学家都达成了一个共识,在维护传统自然法法律思维的同时,要加强法律基本概念如正义、法的价值追求的研究,沥青法律、善良、道德的关系,更加注重自

5、然法的价值学说的研究,让自然法更加贴近于生活。  二、美国违宪审查制度概述  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权结构中,司法权是非常特别的,联邦最高法院由于联邦宪法创设的违宪审查制度而取得了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司法部门都要大的权力。违宪审查制度使美国人为他们的宪法倍感自豪在西方各国人民中只有美国人使立宪制度成为一种宗教,使司法审查制度成为一种宗教规程,并使两者处于虔诚的气氛中。毫无疑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美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美国宪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是经过长期历史演化而形成的一种带有惯例性质的制度,违宪审查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联邦宪法中,

6、而是根据宪法思想和理论建立起来的,在运用这一制度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经常出现前后不一的现象。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法学思想基础是自然法思想,直接渊源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而不是其他程序),根据一定原则或规则对联邦和州的法律、法令有条件的进行合宪或者违宪的审查判断,以对案件进行合理裁决而确立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  三、自然法思想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互动联系  (一)在自然法中孕育并成长  自然法观念不仅是西方法治形成和发展的核心,也是法律接受审查观念形成的前提。从古希腊城邦时代起,西方世界的政治理论和法理学己有一个中心要素,就

7、是政治团体要受法律的支配,其最高的法律则以自然法为根源。  西方法律史上首次将自然法思想做了明确的定义的是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他将自然法从神学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认为存在一种自然所确定的自然法,国内制定法又是自然法在某种程度上的具体化。西塞罗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论述自然法的思想家,他说真正的法律(即自然法),乃合乎自然的纯正理性者,自然法就是全世界的宪法。自然法具有较高的抽象性、可诉性,弹性较大,是巩固现存制度的良器之一。在自然法的孕育中,我们看见了更为清晰的司法审查制度的雏形。随着自然法的发展,违宪审查制度便开始孕育开来。  (二)宪法至上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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