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ID:14231041

大小:40.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7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_第1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_第2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_第3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_第4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

2、和专项监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第四条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9/9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3、建设设,提升其检测能力。第六条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上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第七条县级以上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二章风险监测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测应当定期

4、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可以随时时开展专项风险监测。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9/9要,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第十条县级以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计划向承担农产品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机构下达工作任务。接受任务的机构构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下下达监测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方案应当包包括下列内容:(一)监测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承担抽样样、检测、结果汇总等的机构;(二)各机构承担的具体体监测内容,包

5、括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测项目等;(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四)任务下达部部门指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五)监测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数和监测频率。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样应当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性。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按照公布的的标准方法检测。没有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标准方法,但9/9但应当遵循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并经方方法学研究确认和专家组

6、认定。第十四条承担农产品质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第十五条省级以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测形势会商商制度,对风险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研究监管措施。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关部门通报。农业部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室和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

7、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第十七条县级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序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第十八条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章规定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第三章监督抽抽查9/9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抽查工作。第二十条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8、机构负责责。检测机构根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