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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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序号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职权类别目前需要提供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应设定依据改革意见备注保留取消1建设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求、防空地下室及其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申报表【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列》第十二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建设项目所在

2、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报建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地质勘察报告√2已建人防工程报废与拆除的批准行政许可人防工程产权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不得擅自拆除和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或改造的,必须经

3、地(市)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者予以补建或按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向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补建费。【地方政府规章】《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二)申请拆除或者报废的工程图纸;(三)工程所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四)工程拆除、报废方案。√申请拆除或者报废的人防工程图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方案√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申请行政许可

4、人防警报拆除申请报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战备需要建设、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使其经常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禁止擅自搬迁、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需搬迁的,须报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需拆除的,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

5、交纳补建费。√拟拆除设备清单√4人防工程权所变动备案其他权力人防工程权所变动申请报告【地方政府规章】《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或者工程所依附的土地权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等移交手续,并报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或者工程所依附的土地权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责任同时转移。√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材料√5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其他权力竣工验收报告【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

6、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综合表√资料及现场认可内容√填表说明1.“职权类别”请填写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2.“设定依据”请参照权力

7、清单,写明条款及具体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注明相应位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顺序填写,并注明版本或文号。3.“改革意见”请在对应项目下画“√”。4.“备注”填写取消原因或依据。填报人:周春苗联系电话:3036199填报时间:2017年7月28日年检事项清理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序号年检事项名称关联审批事项名称职权类别承办机构年检对象设定依据年检周期改革意见备注保留取消延长年周期改为年度报告公示无填表说明1.“职权类别”请

8、填写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2.“承办机构”请填写本部门具体开展年检工作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3.“设定依据”请参照权力清单,写明条款及具体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注明相应位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顺序填写,并注明版本或文号。4.“年检周期”请填写年检的时间间隔,如3年1检。5.“改革意见”请在对应项目下画“√”。6.“备注”填写取消原因或依据。填报人:周春苗联系电话:3036199填报时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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