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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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7年8月3日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开标、定标5、签订合同6、附则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六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修改80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义乌

2、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已由义乌市发改局以义发改投【2017】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施工投标。2.项目招标内容及方式2.1项目概况: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辖区,香山路东南侧,南侧与义乌市人民法院相邻;占地面积968.55㎡,总建筑面积6639.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18.55㎡,地下建筑面积1020.83㎡;建筑层数:本项目地下二层,地上六层。

3、智能化工程预算造价为718.7525万元。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检务系统、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会议系统、远程审讯系统、门禁及车辆管理系统、涉密机房工程等。2.3本工程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2.4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现场评分法方式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一级建筑工程或一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有“三类人

4、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3.4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一级。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到评标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3.6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交2017年5月份-2017年7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公示结束后提供)。3.7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4.邀请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08月21日下午17:00时前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予以确认。5.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义乌市

5、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路36号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A5幢12F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362942863联系人:吴艳青联系电话:13868965657                       2017年08月17日8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名称: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3629428632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A5幢12F联系人

6、:吴艳青联系电话:1386896565731.1.3项目名称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41.1.4建设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51.2.1建设规模预算造价约718.7525万元。61.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者,取消施工资格,另行招标,并由原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71.2.3资金来源自筹81.3.1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检务系统、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会议系统、远程审讯系统、门禁及车辆管理系统、涉密机房工程等。机房装修未计入本次内容。91.3.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

7、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101.3.3质量要求合格。111.3.4安全文明工地要求配合总包单位达到义乌市安全文明标化合格工地12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一级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4)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一级。(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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