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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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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02-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txt31岩石下的小草教我们坚强,峭壁上的野百合教我们执著,山顶上的松树教我们拼搏风雨,严寒中的腊梅教我们笑迎冰雪。专利申请当前位置:SIPO首页->专利审查->审查指南->第二部分实质审查返 回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1.引言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说明书附图)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应当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专利法第二十六条和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本章将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出一般规定。关于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具体规定,参见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有关内容。2.说明书法26.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包含说明书。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交说明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的必要条件之一。法26.3及.4说明书及其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
3、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还用于支持权利要求,法56并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细则18说明书的各个部分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并且应当做到用词规范、语句清楚。2.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也就是说,说明书应该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含义,参见本部分第四章第2.2节。法26.32.1.1清楚说明书的内容应当
4、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1)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2)用词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说明书的用词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
5、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该发明。法26.32.1.2完整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不得缺少有关理解、再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任何技术内容。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1)帮助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可缺少的内容。例如,有关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状况的描述以及说明书有附图时的附图说明等。(2)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
6、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3)再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内容。例如,为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方式。对于克服了偏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还应当解释为什么说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克服了偏见,新的技术方案与偏见之间的差别以及为克服偏见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应当指出,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惟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法26.32.1.3能够实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
7、,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以下各种情况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解决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解决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所述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
8、个技术措施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措施,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提供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2.2说明书的撰写方式和顺序细则18.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技术领域:写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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