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156392
大小:252.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7-26
《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蜜饯)(2011年9月1日执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4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申请人名称:申证食品品种类别:蜜饯申请生产食品申证单元:生产场所地址:审查日期:年月日—2—使用说明1.本审查记录表适用于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中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生产场所核查。2.本审查记录表分为:申请材料审核和生产场所核查两个部分共37个项目。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均规定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判定标准。3.审查组应按照对每一个审查项目的审查情况和判定标准,填写审查结论。4.“审查记录”一栏应当填写审查发现的基本符合和不符合情况。—2—一、申请材料审核
2、序号内容审查项目判定标准核审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法律依据审查方法审查结论审查记录1.1组织领导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制度规定了该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职能,符合;制度对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规定不清楚,基本符合;制度未规定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不符合。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有任命书,应明确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权责明确。2.质量安全负责人应熟悉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1.
3、《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查看文件、现场提问□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2.申请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申请人有明确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符合;有机构和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无机构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符合。1.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有相有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2.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质量管
4、理机构必须能独立行使不合格产品的否决权。4.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5.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查看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2)—25—1.2质量目标申请人应制定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符合;质量安全目标不明确,基本符合;无质量安全目标,不符合。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
5、,量化合理的质量目标及具体的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查看文件□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1.3管理职责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制定了管理制度,并规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且内容合理,符合;规定的内容不全面,基本符合;没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或制定了部门质量管理制度但内容不合理,不符合。1.企业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质量职责、权限,并符合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19号)第二章中有关企业质量安全主
6、体责任的相关要求。2.组织架构中相应的部门或人员的设置应合理,职责、权限应明确。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2.《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第二章。查看文件□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2.申请人应当制定对不符合情况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符合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制定了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符合;制定了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但内容不合理,基本符合;未制定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不符合。1.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7、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完整,有效,应包括有对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纠正措施。3.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1.《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2.《食品
8、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3.《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查看文件、相关记录□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5)—25—1.4人员要求1.申请人应规定生产管理者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