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

ID:14136052

大小:567.89 KB

页数:74页

时间:2018-07-26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_第1页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_第2页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_第3页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_第4页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35月1223日修改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研发单位条件第三章科研项目立项第四章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生产定型第五章鉴定(定型)管理第六章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民爆行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和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范民爆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行业的科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爆物品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科研项目包括

2、:民爆新产品(以下简称新产品),、生产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和信息化等的科研开发信息化技术等的科研开发。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和民爆物品新产品生产定型。民爆行业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统一管理和指导民爆行业的科技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民爆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备案和科技成果管理。,负责新产品的命名和生产定型工作。二、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行政主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民爆科研项目的立项备案和科技成果管理鉴定。第四条工信部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平衡;主持鉴定单位负责

3、受理民爆科技成果的鉴定申请,对成果鉴定申请进行初审,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主持成果鉴定,对主持成果鉴定的程序和做出的主持鉴定单位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民爆行业重大科项项目的立项备案和科技成果管理。第一章研发单位条件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爆行业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科研项目包括:民爆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设施的科研开发,现有技术(含工艺、装备等)的重大改进,自动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在民爆行业的应用等。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生产定型。第三五五四三条鼓励具备科研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民爆物品的科学研究企事业单位从事民爆物品的科研、技术创新等活动。从事民爆新产品,、生

4、产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设施的研发单位应具备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具有法人地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开展与涉爆有关的活动,应)具有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等安全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的爆炸品试制、销毁与性能测试的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从事民爆科研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科研管理、岗位安全责任制、技术档案管理等制度,涉及危险项目的实验、试验或产品试制,应参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

5、-2012)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试验、(试)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民爆行业从业经历,项目组中至少有1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场所。;((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四六五四条严禁在正在进行生产活动的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试制民爆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车间用作试验场所期间,严禁组织生产活动。研制单位为科研设立或选用的试验生产线(点)等场所,应在显著位置悬挂“×××试验场生产线(或试验生产线点)”的警示标志牌,并满足以下条件:((一、))应通过由当地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或试验所依托的企业组织的专家安全评估

6、,组织专家针对试验场所条件、试验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评估进行的安全评估,;生产车间用作试验场所使用期间,不得组织生产活动;((二、))试验前,需要清理所有生产用涉爆物品,彻底清洗干净试验场地和相关设备、管线;疏散所有与试验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三、))试验结束后,需清理干净所有试验物品、试验场地、设备、管线等,设备设施完全还原且由专家组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后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活动。第五七条民爆科技成果技术转让应用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转让的民爆物品生产技术应是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完整技术,转让的技术或成果内容应与鉴定成果内容一致;  (二)转让的民爆物品新产品应通过生产

7、定型;  (三)受让方应取得相应产品的民爆物品生产许可证;(四)技术转让方应与受让方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在实施技术转让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第一章科研项目立项第六八六五条与民爆行业有关的科研立项,均应向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备案,涉及如以下立项,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工信我部立项备案备案:((一、))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以外的新产品的研发(含国内首创或将国外先进技术首次应用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