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ID:14121553

大小:5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26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_第1页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_第2页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_第3页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_第4页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南农业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专业设置与申报1.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设置应以主修专业为依托。我校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同时,也可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的需求,经学校批准设置辅修专业。2.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所设课程为主要的专业基

2、础课、专业课和毕业论文(设计)。3.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对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开设辅修、双学位的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完整详细的教学计划;(2)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实验条件和实习场所等。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申报每年进行一次。申请开设新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申请报告、相关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源情况,以及招收学生条件等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开设条件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以通知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二、修读条件与报名审批程

3、序1.修读条件: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2)学有余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3)符合开办专业的招生条件;(4)申请辅修的学生不超过二年级,申请双学位的学生不超过一年级;(5)申请辅修应跨专业类,申请双学位应跨学科门类,且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不能超过8个学分,否则,不能修读。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2.报名审批程序(1)开设辅修和双

4、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下学年拟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学生报名条件和招收名额等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公布。(2)申请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应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交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审核批准。(3)报名审批工作于5月底结束。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学院,同时将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4)已被录取的学生,如当学期出现不及格课程

5、(含选修课),取消其修读资格。三、教学与学籍管理1.辅修与双学位专业的学籍管理原则上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辅修与双学位专业的教学日常管理、学籍管理由开办学院专人负责,单独建立辅修与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档案。2.辅修与双学位专业的教学,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学生人数少于15人的,可采用学生个人选课插班上课方式,多于15人的,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3.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每学期应根据修读课程学分数量,在开学后一周内,到开办学院缴纳修读费并注

6、册。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缴费和注册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修处理。中途放弃学习者,学费不退。4.学生修读的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不影响评先评优,考核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学时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主修专业学习取得学分后,可在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中免修;对于学时不同的同一门课程,学生应在开课学时多的专业中修读。5.学生未完成辅修或双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修课程中及格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转入主修专业,并参与学分绩计算。否则,不能替代主修专业选

7、修课课程和学分。6.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其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习:(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2)主修专业受到学业警示的;(3)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一学期出现两门(含两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的;(4)毕业时尚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四、学业与学位资格审查1.辅修和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学业审查工作,由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查工作同时进行。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并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

8、分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3.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者,授予双学士学位。未修满规定学分,但符合辅修专业要求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五、收费与经费管理1、辅修和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执行。2、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所收取的学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和管理。学费的60%由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支配,用于教学管理、课时酬金、实践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