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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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实行“一坊一证”原则,即食品小作坊在一个登记地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和品种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7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设立该机构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与食品小作坊登记有关的工作。第五条食品小作坊登记应当遵

3、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在办证场所公示食品小作坊登记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的示范文本,简化登记程序,提供服务便利,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列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六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符合《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全部具体认定标准:(一)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二)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三)从业人员7人以下;对于具备开办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第七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7(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设备设施清单、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五)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

5、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证后移交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存档。第九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受理登记申请,送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理由。第十条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且被立案调查的,登记机关应当中止办理程序,中止时间不计入食品小作坊登记办理时限。第三章 审核与登记第十一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派出两名以上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

6、时,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7第十二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告知申请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并向社会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向申请人送达不予登记通知书,并书面告知理由。第十三条登记机关认为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

7、证。食品小作坊登记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准予登记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期限不计算在登记审核期限之内。第四章 登记证管理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全省统一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样式。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载明:名称、经营者、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类别和品种、登记证编号、生产加工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登记机关、发证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由ZFDJ(“作坊登记”的

8、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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