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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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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专家管理办法为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提升学校国际知名度,学校每年将聘请一定数量的外国专家在校任教或进行科研合作。为明确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和外国专家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提高外国专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一、外国专家的定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文教单位工作的外籍教师和外籍专家统称为外国专家。本办法所述外国专家是指在我校工作的外籍专家及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二、外专工作管理体制外专工作实行校、院(部门)两级管理制,由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总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2、管理,外专用人单位(学院)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外专工作,中方合作教师等相关人员协助作好外专管理工作。(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1.牵头审核各用人单位外专需求计划,制定外专年度聘请计划。2.负责外专的聘请及手续办理工作,并代表学校与外专签订国家外专局统一制定的《外国专家聘用合同》。-11-3.负责外专的日常生活管理,为外专提供配备相应生活设施设备的宿舍,为外专购买外籍人员综合保险。4.负责向外专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校纪校规等。5.协同用人单位开展外专教学或科研工作情况检查和使用效益评估,检查和评估的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6.对外专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定
3、期评估、检查,对外专使用管理不善的单位,报请学校暂停或停止其外专使用资格。7.负责外专薪酬的预算、核定及发放。8.处理与外专相关的其他事项。(二)外专用人单位工作职责1.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完成外专招聘工作。2.负责制订外专教学或其他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安排,并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设备等工作条件。3.为外专配备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高、外语沟通能力强的中方合作教师(以下简称: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个人信息书面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4.为外专提供必要的教学和工作指导。5.组织外专参加本单位相关的教研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6.外专承担教学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应采取不定期的听
4、课制度,督促检查外专教学工作情况。7.主持开展外专使用效益评估。每学期结束时,各用人单位在学生评估和外专自查的基础上,将外专工作情况-11-及使用效益等以书面形式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外专,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工作。8.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外事纪律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外专教学等工作的情况和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三)外专合作教师工作职责1.外专合作教师是外专与所在工作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之间的桥梁纽带,应经常与外专保持联系,掌握其思想动向和工作情况。2.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用人单位为外
5、专提供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3.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用人单位做好对外专的有关宣传工作。4.定期到外专的课堂了解其教学情况,帮助外专解决其工作中的问题。5.定期向用人单位领导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报外专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四)其他有关部门工作职责1.-11-人事处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类外专的选聘,确定选聘对象后,负责组织有关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学校确定拟聘后,人事处负责与拟聘外专就薪酬、待遇及随行家属安排等问题进行协商,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为拟聘对象办理校内人事聘请相关手续。2.教务处与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外专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调外专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运行,确保教学质
6、量。3.科技处与用人单位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做好外专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4.保卫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将外专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外专住所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定期对外专住所的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外专的人身、财产安全。定期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调做好外专安全教育和安全预警工作,定期收集外专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专的内保工作,确保国家安全。5.后勤服务公司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做好外专住所的水、电、气、网络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后勤服务工作,为外专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三、外专的聘请(一)聘请外专的渠道外专可采取自荐、有关协会及民
7、间组织推荐、校际交流、政府间协议、外专用人单位自行联系等多种渠道来我校工作。(二)聘请外专的原则坚持“以我为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重点突出、成就显著”-11-的原则,以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求为牵引,能够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有所促进。在工作中要加强计划性,防止盲目聘用,严禁以聘请外教为名进行任何形式的赢利活动。(三)对外专的资格要求1.聘请来校任教的外专应对华友好,愿意合作,业务水平较高并符合学校需要,在校任教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2.聘请来校从事语言类教学的外专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受过语言教学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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