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

ID:14053222

大小:5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5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_第1页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_第2页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_第3页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_第4页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与标准一、美国噪声污染控制的沿革   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是从控制飞机噪声污染开始的。1968年美国发布了《飞机噪声削减法TheAircraftNoiseAbatementAct》,由联邦航空局(PAA)实施。为了协调联邦噪声削减活动,1970年EPA成立了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0NAC),主要负责确定噪声源、制订噪声排放标准、推进州和地方噪声控制计划、促进教育和研究等项工作。两年后(1972年),国会通过了《噪声控制法TheNoiseControlAct》,宣称此项国家政策将把所有美国人从噪声干扰中解脱出来。1978年,又

2、通过了《宁静社会法QuietCommunitiesAct》,它修正了1972年《噪声控制法》的部分内容,以增加联邦机构之间的协调,主要是促进FAA在噪声管理上的责任,需要FAA向公众提供噪声影响的详细分析。但1981年美国国会同意了里根政府的提议,取消了ONAC的政府资金,这样ONAC只是在名义上存在,EPA也不得不终止了大部分联邦噪声削减活动,而将首要噪声管理职责转移到州和地方政府。   由于EPA不再行使噪声控制权,难以协调各地方的噪声污染控制活动,造成美国噪声污染(特别是在机场附近)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自1997年第105次国会开始,有议

3、案提出重建ONAC,加强联邦对噪声污染的统一管理,历经1999年第106次国会、2001年第107次国会,至今仍未获得批准。二、标准体系   1972年《噪声控制法》将“改善环境使所有美国人从危害他们健康和福利的噪声中解脱出来”作为一项国家政策。这项法律在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之间分配权利,联邦的首要职责是噪声源排放控制,州和其它行政部门保留对噪声源的使用和环境允许噪声水平进行控制的权利。根据上述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负责主要噪声源排放标准的制定,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则由州或地方政府自行负责。这一点与我国的噪声标准体系有所不同。1、环境质量标准为了联邦噪声

4、控制的需要,确保联邦对州和地方的协助和指导,《噪声控制法》要求EPA公布数据说明在留有适当安全余量前提下,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针对特定区域和不同条件,可达到并保持的环境噪声水平(参见《噪声控制法》第5部分(a)(2)款)。为完成此项要求,EPA于1974年3月发表了《在留有适当安全余量前提下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环境噪声水平》(INFORMATl0N0NLEVELS0FENVIRONMENTALN01SEREQUISITET0PROTECTPUBLICHEALTHANDWELFAREWITHANADEQUATEMARGIN0FSAFETY

5、)。这篇文章通过大量的分析和考虑,确定了多种情况下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的噪声水平(见表1)。 表1 留有适当安全余量的噪声水平影响噪声水平区域听力损失Leq(24)≤70dB所有区域室外活动受到干扰,造成烦恼Ldn≤55dB居住区、农场和其它人在室外停留时间各异的区域、其它需要安静的地区Leq(24)≤55dB人在室外停留时间有限的地区,如学校校园、操场等室内活动受到干扰,造成烦恼Ldn≤45dB居住区的室内Leq(24)≤45dB其它区域的室内,例如学校等    但EPA明确声明:“本文被批准作为一般性应用,不构成标准、规范或法规”。(This

6、documenthasbeenapprovedforgeneralavailability.Itdoesnotconstituteastandard,specification,orregulation.);“州和地方政府应根据各自需要和情况运用这份资料”(Statesandlocalitieswillapproachthisinformationaccordingtotheirindividualneedsandsituations.)   以上述EPA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美国一些州和地方政府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如卡罗拉多州、特

7、拉华州、夏威夷、马里兰州等。2、噪声排放标准   美国有关法律要求联邦政府提供统一的噪声控制标准用以减少公众在有害噪声环境中的暴露,但建立和实施这些标准的职责却分配在多个联邦机构中,如美国环保局(EPA)、联邦航空局(FAA)以及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0SHA)等。过去,主要是通过ONAC来协调各联邦机构之间的噪声控制活动,在ONAC的大力推动下,建立并实施的噪声控制标准包括:飞机与机场、州际公路运输、铁路、工业生产活动、中重型卡车、摩托车和机动脚踏两用车、可移动空气压缩机,同时联邦政府还资助在噪声暴露区开展住房计划(housingprojec

8、ts)。虽然美国国会在1981年取消了ONAC的政府资金,但原来的标准和法规依然有效,其他的联邦机构继续在各自的管理权限内建立和实施噪声源控制标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