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现象的法律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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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现象的法律思考  [论文摘要]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现象,背离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和权利义务统一性的原则,不仅侵害了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就业市场正常秩序,也给用人单位本身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本文针对“零工资”就业问题成因、法律定性和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展开相关分析,同时就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提出了建议。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零工资就业法律思考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为更多的青年创造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也使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面临更多的压力和考验。为了能在自己期望的职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2、,大学生想方设法向用人单位推销自己,甚至“零工资”就业。为此我们该如何看待“零工资”就业现象呢?本文针对“零工资”就业问题的成因、法律定性和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展开了相关分析。    一、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现象的成因分析    “零工资”就业是指大学生期望以后能被向往的招聘单位录用或为了积累经验和增加资历自愿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也不需要承担其他任何劳动法上的义务,待双方约定期过后,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的“曲线就业”形式。最早的“零工资”就业是2003年底出现的,随着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这一现象逐渐在全国蔓延开来,一

3、份关于“2006大学生就业率调查”的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26万人中,“零工资”就业的人已占被调查者的0.8%左右。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零工资”就业现象更呈上升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同时产生的”,“零工资”就业现象既然存在,就有其产生及存在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就业压力大,供求矛盾突出。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激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从2003年的212万增至2009年的611万。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称,当前大学生的失业率超过12%,是登记失业率的3倍左右。而我国近年来

4、虽然经济增长较快,但是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就业岗位增加有限。因此,社会对大学生的岗位需求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很大,这就“零工资”就业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4  第二,高校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脱节。目前,就业市场的供求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结构性的矛盾,毕业生就业难、用人单位招人难就是一个典型的证明。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高校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脱节,除专业设置不能和社会需要吻合外,毕业生质量与市场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高校重理论轻技能的培养模式无法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要求。毕业生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是他们

5、在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上还相当缺乏,于是便出现一方面毕业生过剩、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又招不到急需的具备职业技能和经验的应用型人才的现象。于是一些找不到理想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只好委曲求全,选择“零工资”就业。  第三,一些大学生就业观念落后,自我定位较高。他们认为自己适合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最差也应成为企业白领。他们对工作岗位的要求,要么是技术岗位,要么是管理岗位或文员,对就业地区、城市和薪金也都有较高要求。据教育部统计,80.8%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甚至来自县、镇和农村的毕业生也有70%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这就造成了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的

6、人才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在选聘人才时便会降低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低工资就业”甚至“零工资”就业的现象。  第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毕业生法律意识不强,在求职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思维,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观念淡薄,对自己的选择行为和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的合法性缺乏理性的思考。而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行为不规范,经常利用其优势地位,片面追求利润,忽视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这也是“零工资”就业现象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零工资”就业现象的法律分析    1.“零工资”就业现象的法律定性。关

7、于“零工资”就业是否违法、是否该禁止,这个问题至今仍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零工资”就业不违法,因为目前法律法规对“零工资”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是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未对“零工资”的问题进行定性,因此人们很难在《劳动合同法》中找出令人信服的条款。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大学生零工资就业,严格来说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人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提出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提出,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就符合民事关系中的合意原则,“零工资”就业无可厚非

8、。另一种观点正好相反,认为“零工资”就业的违法性是毋庸质疑的,“零工资”就业明显地违反了《宪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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