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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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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部令2011年第12号)实施后对学院船员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以下简称新规则)将于2012年3月1日施行。同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过渡办法)和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备事项)。这些新规则和各种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学院航海类专业学生学历教育、2年制航海教育和各
2、级各类船员培训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一、对航海类专业学生学历教育的影响1、2011级学生及以后年级培养方案必须调整《新规则》附则4条(2)规定,接受全日制航海类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2、2009、2010级学生考证压力大。这两届学生按照《04规则》(2004年施行的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参加船员考试,尤其是2010级学生到2013年6月毕业,他们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考试、补考全部完成。《过渡办法》第五条: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自2013年2月
3、1日起停止举行,补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按照“04规则”进行的补考不受60天间隔限制。2013年7月1日前参加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未全部通过者,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经通过,且成绩未超过其有效期,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还有其他科目或项目也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逾期所有成绩全部作废。3、《新规则》取消了60天的适任考试补考间隔限制,但增加了补考次数限制《新规则》第二十八条: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
4、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4、考试成绩转沿海航区成绩《实施办法》第六条在海船船员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的3年内,考试未全部通过者,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经通过,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还有其他科目或项目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逾期所有成绩全部作废。5、一次性申请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适任考试初考者,须一次性申请适任考试所有的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申请适任考试补考者,每期补考不论申请几门理论考试或几项评估都视为
5、一次补考。6、明确了毕业前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适任考试。《新规则》附则4条(4)规定:正在接受航海类教育的学生和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在毕业或者结业前6个月内相应地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免于参加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岗位适任培训。7、毕业生船上见习可以在低一航区进行。《新规则》附则4条(4)规定:接受航海类教育…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或者低一航区或者低一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接受电子电气员航海类教育和适任培训的学员通过适任
6、考试后,应当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8、《新规则》调整了专业培训项目。驾驶专业不单独开展“两小证”培训项目,其培训内容在适任培训中体现。专业培训增加了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2个培训项目。取消特殊培训说法。二、对2年制航海教育的影响1、2年制航海教育的学院在校学习结束只能参加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或者有了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力后,可以相应参加无限航区的考试。附则4--(2):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
7、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或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2、已经在读的2年制航海教育学员需参加过渡期培训或满足“11规则”要求的岗位适任培训后可以申请无限航区的三副、三管轮考试。《过渡办法》第七条:“11规则”生效前入学的中专和两年制航海教育的学生完成附件1规定的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或在完成满足“11规则”要求的岗位适任培训后,可在2012年7月1日后申请无限航区的三副、三管轮考试。二、对开展船员培训的影响换
8、证培训时间:2012年7月1日---2016年7月1日《过渡办法》第三条: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原持有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自2013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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